土地、种粮、粮食补贴情况等相关信息要进行全面摸底。并按要求全部录入电脑。为各项惠农补贴发放奠定坚实的基础。建立农民补贴发放网。
第六章财政支农周转金及发展资金回收管理
第十七条各所要切实加强财政支农周转金和发展资金回收管理。
一)两金”回收要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回收到人;
二)要经常深入借款单位和农户。解生产经营状况。想方设法完成县局下达的回收任务抓住有利时机。
三)及时处理帐务。做到总帐与分户帐相符;
四)每月二十五日前将回收“两金”全额上解农业股。
第七章经费管理
第十八条各所公用经费按人均每年800元安排。报刊征订费按每年800元安排;业务费西坡、五顷塬、三嘉每所按4000元、其余7所按6000元标准安排;摩托车燃修费实行定额控制。给予加班补助,核算中心业务费按每年800元安排。三嘉、五顷塬2所人均每年按500元、其余各所人均每年按400元标准安排。参与挡烟护税的职工。每值一个夜班发放10元加班补助。永正、榆林子、宫河3个烤烟主产区,每人全年加班补助不得超过60天,其余乡镇不得超过30天。
第十九条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全年经费支出总额不得超出规定的经费总额。并将财务原始凭证交主管局长审核。超支的按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由本人自负。各所要按月向县局人秘股报送支出报表。
第八章会计集中核算及财产档案管理
第二十条会计集中核算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县会计集中核算管理与实务操作基础》做到账簿齐全、会计科目运用准确。
第二十一条及时处理帐务。做好财务分析。严格票据审核,编制会计报表。增强服务意识。加强财务监督。
第二十二条各所要认真搞好财产清查和登记。做到帐实相符。严防损失。并妥善保管。
第二十三条严格执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做好以前年度核算会计、总预算会计、税收征管等档案资料的立卷、归档、保管工作。保存安全。做到归档规范、完整、及时。
第九章农村综合改革信息监管系统建设
第二十四条各乡镇财政所按照县财政局要求。对本乡镇年乡村基本情况、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乡村债务清理化解、村组干部报酬标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各项补助到位情况进行全面摸底。为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提供详实的数据资料。做好信息录入工作。
第十章能繁母猪补贴发放及保险费征缴
第二十五条认真做好繁育母猪摸底。严格执行县上标准。确保能繁母猪补贴发放及保险费征缴到位。规范操作。
第十一章总财政收入完成
第二十六条各乡镇财政所要在乡镇政府的领导下。确保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及时入库的同时,超额完成总财政收入任务。加大依法治税力度.主动与国、地税等部门协调联系,加强重点税源管理。努力做到各项税收应收尽收。
第十二章考核及奖罚兑现
第二十七条县财政局对各财政所实行百分制考核。机关管理10分。粮食补贴资金发放及农民补贴发放网建设10分,其中:制度建设5分。工资统发及报表信息报送5分。财政支农周转金及发展资金回收管理5分,税政管理及两税任务完成15分,经费管理10分,会计集中核算及财产档案管理10分,完成总收入任务10分,综合评价5分。另外,总收入任务的考核超收按比例加分、短收按比例扣分。信息报送多报一条加o.1分,市级报刊刊登一条多加o.2分,省级以上报刊刊登一条多加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