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改善民生,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充分发动和紧紧依靠农民群众,通过政府适当补助,政策扶持等措施,大力实施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努力改善农民的居住条件,消除安全隐患,推进农村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年内全县18个乡镇293个村完成危旧房改造户数2800户,对长期居住在安全隐患的土坯房以及达不到抗震安全要求的其它结构的农村危旧房实施改造。危旧房面积15.4万平方米
三、原则要求
一)原则
1科学规划。精心设计。农村危旧房改造,必须与村镇体系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相衔接,科学选址,提高防灾避险水平,精心设计、突出特色。
2集中建设为主、分散建设为辅。与“城中村”改造相结合,农村危旧房改造要与旧村改造及村庄整治相结合。尽可能提高集中建设的比例。每个乡镇至少要实施规模在50户以上的建设点一个。
3集中力量。整合投资。农村危旧房改造要与新农村建设和扶贫开发工作相结合,充分整合其他农村建设项目的投资,提高建设效益,加强改造进程。
4政府推动。农民自建。政府扶持和适当补助的同时,各乡镇要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农民实施改造工程的主体作用,引导他自力更生建设美好家园。
5统筹调度。加强管理。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要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的有关要求实施,注意遵守建设程序,加强工程管理,完善基础资料。
二)要求
1由县建设局负责。编制完成涉及农村危旧房改造的村庄建设规划,并严格按照规划进行建设。
2农宅建设要按照规范进行设计或选用省建设厅下发的省新农村住宅建设图集(四)和《省村镇抗震农宅设计图集》农房结构应为砖混结构和砖木结构。
3集中统一建设的农房要由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来承担。
4有关部门要免收或减收农村危旧房改造相关费用。
5保证建设用地。进一步落实好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民住房建设的意见》中“通过土地整理、土地兑换、旧宅基地复垦等办法,按照节约土地和便于基础设施配套要求。解决农民住房建设用地。对村庄规划区内的承包地,村委会可组织进行适当的土地调整,保证建设用地”等政策。
6县建设局要建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制度。定期、不定期的进行农民自建房屋的技术服务、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检查、指导。
7加强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的统计工作和报告制度。各乡镇要建立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月报制度。每月9日前和25日前(从3月份开始)及时、准确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进度。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向全县通报一次各乡镇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的进展情况。10月10日前各乡镇报送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的工作总结。
8多方筹措资金。加强资金管理。全县确定实施2800户,每户建45平方米。省政府每户补助4000元,其余资金由农民自筹和向上争取来解决。各金融机构和农村信用社要为农村危旧房改造的农户给予低息贷款。各乡镇也要本着为民办实事的精神,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对农村危旧房改造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同时要进一步落实好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民住房建设的意见》中“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要积极支持农民住房建设,对有建房需求、按规划建房、符合贷款条件的农户,可发放期限在5年以内、额度5万元以下的住房建设贷款”政策。农村危旧房改造实行专项管理、分帐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