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意义
全面提高草原保护管理水平。加快推进草原生态文明建设,切实维护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不断夯实草畜产业发展基础,加快我县农区绿色畜牧基地建设步伐,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二、指导思想
按照“保护草原生态、转变发展方式、促进草畜平衡、推动转移就业”基本思路,坚持实施生态优先发展战略。认真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明确草原权属,落实草原承包经营机制,规范承包经营权流转,不断加强草原监管,完善草原预警机制,切实强化草原保护,促进草原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工作目标
1对县内年省草原总站普查确定的17.18554万亩天然草原承包到户。落实政策补贴,每年每亩补助6元,共补助103.113万元。
2对县内已承包到户的20.78万亩人工种草。每年每亩补助10元,共补助207.8万元。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勘界确权
1调查摸底。通过查阅资料、现场勘查等方式,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全面查清天然草原面积和人工种草面积、权属结构、草地类型、界限等情况,掌握村情、社情、民情、草情。最后张榜公示调查摸底情况。
2制定方案。依据政策规定,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精心研究制定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实施方案和承包方案,并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批。乡镇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实施方案报经县政府批准,报送市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村级实施工作方案和村民小组承包方案,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代表表决通过,并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经乡镇政府批准,并报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工作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实施。
3勘界确权。由群众代表、村组干部、草业技术人员组成勘界小组,坚持以分为主、确权到户的改革方向。对草地进行实地勘界,做到勘界准确、四址清楚、图表册一致。根据勘界情况,采取公开协商、自愿认地等方法确权到户。勘界确权结果要进行张榜公示。全县勘界确权天然草场总面积17.18554万亩,人工种草总面积20.78万亩。各乡镇要严格按已核定的面积勘界确权,既不能消减面积,也不能增加面积。
4调处纠纷。按照“乡镇负责、村组调处、限时结案、群众满意”原则,对草地界线不清和承包经营引发的草权纠纷。依法调处,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对群众有争议的要重新确权。对已流转的草地,程序合法、合同规范的予以维持;对程序不完善的予以完善;对群众意见较大、显失公正的要依法纠正。
5签订合同。由村委会与农户签订承包合同,勘界确权无异议的草地。依法明晰产权,确立经营主体。承包合同要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实行联户承包的要确定联户成员的具体权益和责任,合同期限10年。各乡镇要将承包合同复印件、承包花名册上报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建档颁证
1草权登记。由承包经营权人提出草权登记申请,勘界确权到户的草地。并经乡、村、社逐级审核签字后,上报县畜牧局审核、登记。草权登记以村为单位张榜公示,公示期30天。
2颁发权证。由县人民政府核准、颁发全国统一制式的草权证书,经公示无异议的草权。确保登记内容齐全规范,数据准确无误,图、表、册一致,人、地、证相符。
3建档立卷。对草原承包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