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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部门要加大对违法药械广告的整治力度,对以知名人物代言、含有低俗淫秽内容、以专家患者名义宣传治疗作用、非药品冒充药品宣传等违法违规药品广告要坚决依法查处。
通信、邮政部门要配合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邮寄等方式销售假药行为。
公安部门要加大对制售假劣药品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文广部门要充分发挥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开设药品安全大讲堂,广泛宣讲药品安全常识,宣传报道监管动态,发布“问题药品”安全警示,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工信、物价等其他相关部门也要立足各自职能抓好相关工作。
三)督促企业切实落实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要加强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教育引导和监督管理,通过正面引导、诚信建设、质量承诺、约谈问责、强化监管等多项措施,同时借助社会力量进行监督推动,促进企业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全面建立落实保障质量安全的规范制度,要监督促进企业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配备与药品生产经营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质量检验设备,切实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保证药品质量安全可靠。
四)促进落实社会监督职责,实现社会监督全覆盖。
要结合促进“一主三辅”食品药品监督网络有效发挥作用,使县、乡、村药品安全社会监督覆盖面达到100%实现药品安全社会监督全覆盖。
街道办、各乡镇和村级基层组织要从加强社会管理的职能出发,有效发挥协管员和信息员的作用,切实加强面向群众的药品安全宣传教育,从社会管理角度加强对区域内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管理,及时调查了解药品市场状况,定期进行反映报告,参与协助监管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参与清理“问题产品”积极履行药品安全社会监督职责。
要促进各级药学会等行业学(协)会组织有效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有效促进行业自律,宣传贯彻药品监管政策法规,开展安全合理用药知识的宣传教育,促进集约化经营和规模化发展,推动提升产业水平,促进医药经济健康发展,确保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可靠的药品。
要加强政务公开,畅通举报渠道,广泛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举报监督。要认真受理举报投诉案件,加大案件的查处力度,做到有报必查,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答复。要切实落实对举报案件的奖励制度,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充分发挥群众投诉举报等的监督作用。
三、时限要求
从现在开始,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扎实推进落实,10月底前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在参照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我测评的基础上,总结试点工作经验,提出完善评价指标体系的意见和建议,上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汇总形成全县试点工作总结,提请县政府审定后上报市政府。县上在适当时候将组织对试点工作进行抽查评价,总结推广先进的经验做法。
四、工作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开展评价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开展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评价是进一步促进提升药品安全保障水平的制度创新。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对此都要有充分的认识,认真扎实地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确保评价试点取得积极效果,同时也推进我县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要切实加强对评价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开展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评价,就是对政府担当责任、履行责任情况的评价。能否组织开展好评价试点工作,对政府履职尽责情况的直接检验。县上将成立评价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