率、主要污染物去除情况,建立环境监管档案,完善监管措施,落实监管责任,确保正常运行和达标排放,严肃查处擅自停运、超标排放和直接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对已关停的小采暖锅炉、砖瓦企业、小粉条加工企业和小造纸厂进行“回头看”防治出现反弹。
七)集中整治重点流域的环境违法行为。严查葫芦河流域的环境违法行为。对违法排污、治理不达标企业,加强葫芦河流域重点排污企业的监控和治理。要采取措施限期治理;限期治理不达标的必须停产治理。对堆砌漂浮在重点河道及沿岸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要彻底清理清运,切实解决重点流域固体废弃物污染问题。
八)集中整治影响人民群众健康的重点问题。一是开展农村环境保护。严格按照饮用水源地保护的有关规定。及时清除水源地附近淤积的污水、畜禽粪便堆积污染源,明确保护范围,设置明显标志,规范安全管理,坚决消除农村饮用水源地安全隐患。大力推广“村户收集、乡镇填埋”处理模式,加大对农村生活垃圾乱倒乱堆而形成的垃圾“围镇、围村、围户”和“占道、占河、占田”等“脏、乱、差”问题的整治力度,切实改善和提高农村环境质量。二是整治燃煤锅炉污染。严查新建燃煤锅炉的审批管理权限、污染物总量控制、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的执行情况。禁止安装4.2兆瓦(6吨/小时)以下的各类燃煤锅炉,同时要安装高效节能脱硫除尘和消声降噪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对近年来安装的4.2兆瓦以下的燃煤锅炉,要逐年限期淘汰,对集中供热区内的小锅炉坚决予以淘汰;严格执行集中供热规划,不得在集中供热区内新建燃煤采暖锅炉。三是整治辐射源、危险化学品、医疗垃圾等危险废物的环境安全问题。对各类重点污染源及危险化学品污染隐患单位进行排查,加大居民集中区、重点流域及水源地上游危险废物排放企业监管力度,加强污染预防,落实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消除事故隐患,防范环境突发事件的发生,确保环境安全。四是开展固废管理。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公路沿线、城乡结合部、河道滩涂垃圾违规倾倒问题。加大对垃圾填埋场的环境监管力度,解决垃圾只堆放、不覆土,造成二次污染问题。加强建筑工地环境监管,强制实行密闭作业。对运输垃圾、粉煤渣土、泥浆沙石等流体散装货车,要采取密闭或覆盖措施,严防扬尘污染。要严格落实医疗废物处置制度,实现集中、规范的安全处置目标。五是加强石油液化气的监管。对全县范围内存在环境风险的加油站及成品油贮存库、液化气站限期整改,杜绝安全隐患。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按照全国、全省、全市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广泛动员,周密部署,制定方案,做好准备工作。
二)深入排查整治阶段:对重金属排放企业、污染减排重点行业、重点区域流域和环保专项行动后督查中存在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要按照整治重点。严肃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10日前,将整治情况报送市环保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督查阶段:迎接市环保专项行动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对我县环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四)总结阶段:专项行动结束后。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对环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时进行认真总结,10日前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市环保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严肃查处违法排污行为,保障群众健康,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主管领导亲自抓,切实做到认识到位、行动到位、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