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困户;优先考虑计划“两户”困难家庭;优先考虑在读和未就业大中专特困家庭)、“四不准”(干部职工家属不准享受低保;村干部及其家属不准享受低保;不赡养、不孝敬父母的不准享受低保;违反计生政策的不准享受低保)政策,并进一步规范我乡农村低保发放程序(两委提议—评议小组评议—乡审核—结果公示—县民政局审批—结果公示)。
(4)惠农办制定相关措施和制度,报党委会审批。
(四)建档立卡
1、目标任务:摸清底细、建档立卡、信息同步、资源共享。
2、任务要求:
(1)惠民办按照县民政局负责制定县低保户指标体系,解决均等化施保、拆户施保问题的措施办法;
(2)由县扶贫办负责制定县贫困村、贫困户指标体系;
(3)惠农办负责深入细致地开展全乡农户生活状况调查和评估,从家庭人员构成、经济收入、生活支出、住房情况等方面如实填写《县农村居民家庭情况调查表》。各村民主评议小组负责对全村农户经济情况进行评议公示,识别出扶贫对象和低保对象,在此基础上,建立《农户家庭基础档案》。
(五)完善制度
1、工作目标:探索建立惠农政策落实管理的长效机制,坚持用制度管事、管人,促使惠农政策落实工作步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2、任务要求:
(1)乡党政办负责制定落实“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社”的工作机制,在全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机制;
(2)乡党委将惠农政策落实工作纳入干部综合考核,惠农办负责制定相关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
(3)惠农办负责制定各项工作制度,并制作制度牌在办公室悬挂;
(4)党政办负责制定惠农政策乡党委(扩大)会议决定制度;
(5)党政办负责进一步规范制定全乡各村“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运行程序及制度。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村要充分认识落实好各项惠农政策的重要意义,要把惠农政策的落实摆到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乡上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惠农政策领导小组,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并要确定专人负责,抓紧抓好。
(二)强化责任。落实惠农政策是衡量各级领导干部执政能力水平的重要标志,各村要把落实惠农政策工作作为党政“一把手”工程来抓,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
(三)加强宣传。惠农政策宣传的重点是政策目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标准。要在过去宣传的基础上,把提高惠农政策的知晓率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做到“宣传不漏一户、政策不漏一项”。
(四)健全制度。要把制度建设作为落实惠农政策的根本保证,各村要围绕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完善制定各类机制制度,确保惠农政策各项任务落实。
(五)培育亮点。乡上确定在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先行试点,抓好典型示范,探索建立符合我乡实际的工作机制和运行模式,力求在年3月份以前达到、漳县先进村的水平。
(六)加强监督。各村要坚决防止和杜绝“一言堂”、“一人定”。对工作不实,底子不清,“暗箱操作”,监管不力,滞留、截留、挪用、骗取资金等行为,乡党委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