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坚持以党的领导为核心。在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过程中,要坚持村党支部这个领导核心,确保村党支部既是决策管理事项的发起者,又是整个流程的组织者,也是决策实施的推动者,切实体现村党支部在村级各项工作中的领导核心地位。
二是坚持以发扬民主为根本。党员大会审议时发扬党内民主以凝聚党心,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时发扬人民民主以凝聚民心,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交给群众自己议、自己定、自己干、自己管,真正发扬民主,推进村级民主自治。
三是坚持以严格程序为关键。在具体工作中,要严格遵循“四议两公开”的程序,一个步骤不能减,一个环节不能丢,一个程序不能乱,确保发挥最大效应。
四是坚持以推动科学发展为目的。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破解农村发展中的难题。同时,注重反复实践,注重总结经验,不断深化完善,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农村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二、主要内容和程序
(一)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的主要内容。凡是村级重大事务和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都要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实施。主要内容包括:新农村建设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流域重点治理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村集体土地的承包、租赁;公益事业经费筹集、组织实施与管理;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及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集体资产购建与处理、村机动地和林果基地的承包经营;村组建设规划、土地征用及补偿分配、宅基地审报;计划生育、农村低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政策和制度的落实;重大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对全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其他应当民主决策的事项。
在筛选确定进入“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程序的事项时,凡流域重点治理中已经确定的政策规定、决策部署等不再列入提议事项。
(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程序。对应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议的事项,必须全部列入。进入决策程序的村级重大事项,按照以下步骤实施:
1、村党支部会提议。对村内重大事项,村党支部通过“村情民意恳谈会”和“村干部约谈”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在认真调查论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后慎重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提议事项必须报乡党委审查批准。
2、村“两委”会商议。根据村党支部的提议,组织“两委”班子成员充分讨论,发表意见。对意见分歧比较大的事项,根据不同情况,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商议意见。商议比较专业的事项要邀请专家进行可行性论证。
3、党员大会审议。对村“两委”会商定的重大事项,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审议。召开党员大会审议前,须把方案送交全体党员,在党员中充分酝酿并征求村民意见;党员大会审议时,到会党员人数须占党员总数的4/5以上,审议事项经应到会党员半数以上同意方可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表决;党员大会审议后,村“两委”要认真吸纳党员的意见建议,对方案修订完善,同时组织党员深入农户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4、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党员大会审议通过的事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村党支部领导下,由村委会主持,召集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表决。参加会议人数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讨论事项必须经2/3以上村民代表或到会村民半数以上同意方可决议通过。表决之后,对通过的事项,注意做好引导发动工作,减少执行阻力。对未通过事项,分析原因,确实有误的即时中止;条件不成熟或措施不完善的,进行修改完善或待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