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服务机构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年版》县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实施细则(试行)县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的实施细则(试行)要求,结合目前工作基础和应加强的重点工作,落实具体工作内容和工作步骤,提高服务能力,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五)核定收支,合理补偿。由财政局、卫生局负责,按照《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实施办法(试行)依据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的工作任务量和人员编制情况,合理核定收入和支出,纳入县级国库支付中心或财政专户统一核算,按月预拨经费,保障正常运转。
六)取消药品加价,实行零差率销售。由卫生局根据《县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细则(试行)要求,成立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配送管理中心,市上统一实行二次议价的企业中选择配送企业,统一配送到全县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取消药品加成。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现有库存药品全部按进价销售,且不得高于省级采购限价。
七)绩效考核,落实补助。由县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试行)要求,负责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兑现财政补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对内部职工工作进行绩效考核,按照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
四、时间安排
一)调查摸底及方案制定阶段
由县发改局会同县编办、人社、卫生、财政、药监等部门,制定我县基层医疗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并由各牵头部门负责制定各项改革方案和实施细则。由县编办、人社局会同卫生部门做好人员身份、工龄、学历、职称、执业资格等情况确认,并提出岗位设置意见。县卫生局负责在全县卫生系统开展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政策的学习培训。
二)实施阶段
1人员竞聘上岗:按照《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竞聘上岗工作方案》精神,全面展开人员竞聘上岗工作,上旬全面完成竞争上岗和全员聘用工作。
2完善机制:逐步完善药品零差率销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核定收支、落实补助、管理等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内部运行机制工作,月初基本完成。
3绩效考核:从月份开始实施。
4人员分流:月底全面完成。
三)总结评估阶段
对改革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卫生、人社、编办、财政等部门向领导小组上报有关工作总结。
五、保障措施
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各有关部门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改革的重大意义,周密部署,统筹安排,扎扎实实把各项改革政策落到实处,促进农村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调配合。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和协调全县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工作。建立综合改革“包保”责任制,县发改、卫生、编办、人社、财政、物价、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保障改革的顺利实施。
二)加强财力保障,强化资金管理。县财政部门要切实保证改革所需资金,确保各项补助资金的足额及时到位。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公开制度,确保资金分配使用规范、安全、有效,严禁挤占、截留和挪用。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规范运行。县监察部门负责基层医疗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全过程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查处。建立科学合理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提供情况、运行情况、财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