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风险管理水平。加强舆论宣传力度,通过《新农村资讯》电视台等媒介,大力开展典型宣传活动,对在金融服务创新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金融机构和业务人员及时通报表扬及奖励,同时,对信用水平较高的金融客户进行宣传和专访,加快信用文化建设。
五、加快电子化网络建设进程,确保资金结算业务渠道畅通
一是加快银行支付系统互联互通工作。指导和督促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村镇银行等金融组织开展行(社)内系统与人民银行支付系统互联互通工作,特别是做好大额支付系统由县城向乡镇的延伸,加快小额支付系统接入和联通工作,使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的资金清算尽快步入支付系统“快车道”逐步建立健全统一的农村支付服务体系,为农民提供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
二是拓展农村银行卡受理市场。认真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银行卡产业发展的意见》精神,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银行卡发放工作。积极推行财政资金银行卡支付制度,并在有条件的乡镇安装atm机,改善全县农村银行卡受理环境,逐步解决“农民有卡无处刷”难题,确保“一卡通、一册明”等惠农措施的有效落实。
三是创新开展支付结算业务。结合农村实际,组织开展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村镇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支付结算业务宣传活动,广泛宣传非现金支付便利及各类支付系统特别是小额支付系统的业务功能,培养人们非现金支付习惯。进一步开发完善“网上银行”电子钱包”等结算业务种类,加快支付结算电子化进程。充分利用小额支付系统跨行资金清算平台的功能,实现银行营业网点的资源共享,方便客户就近选择银行网点办理业务。积极解决新出现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资金结算和清算等方面的困难,畅通结算渠道,减少资金在途时间,加快资金周转速度。
六、积极发展“三农”保险,强化新农村建设的保险措施
一是积极稳妥发展种养业保险。按照“先起步、后完善,先试点、后推广”原则,建立并完善银保互动机制,健全保险业务网点,搞好保险服务,积极推动种植、养殖业保险业务的发展。进一步拓展棉花保险覆盖面,并逐步将日光温室瓜菜、小麦、玉米、育肥猪、育肥羊、能繁母猪、奶牛等纳入承保范围,财力许可的前提下,逐步提高保费补助标准,增强农民参保的积极性,降低农业生产风险,推动全县新农村建设和农业产业化发展进程。
二是大力发展农村人身保险。劳动局和保险机构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推动外出务工农民意外伤害保险,支持农村劳动力转移。利用商业保险手段,不断开发适应农村风险实际和收入水平的保险产品,引导农民利用保险解决个人及家庭的养老、医疗等问题。卫生局和保险公司积极沟通协调,采用委托管理的方式,利用保险公司现有的专业技术、服务网络和人力资源,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提供第三方的管理服务,节省社会资源,降低运营成本,提高服务质量。积极发展农村中、小学生平安保险,提高参保率,为普及和巩固农村九年制义务教育服务。
三是加快发展农村财产保险。积极拓展农村公路、水利、电网改造等保险业务,利用保险业风险管理方面的技术优势,为乡镇企业提供专业化的风险管理服务,积极发挥经济补偿功能,提升企业风险管控水平。加快发展农村家庭财产保险,增强农民抵御风险的能力,促进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探索保险业在农村金融服务领域的新途径,积极拓展和推广农户及中小企业信贷综合保险,建立健全银保互动机制,促进农村信贷业务开展,有效解决“贷款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