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充分认识金融改革与创新的重要性。增强农村金融改革与创新的紧迫感。
近年来,县经济快速健康发展,金融机构做出了重要贡献。农发行通过发放政策性贷款,有力地支持了粮棉油生产、农副产品收购和粮食企业的改制,而且今年又将业务范围拓展到基础设施建设、三农”贷款方面;信用联社始终发挥“三农”贷款的主力军作用,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农行、工行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给予了大力支持;邮政储蓄银行改变经营策略,支持“三农”工作;村镇银行作为新生事物正在发挥积极作用;各保险公司为全县保险事业发展也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随着银行监管政策的变化,贷款权限的上收,营业网点的减少,农村金融环境已经悄然发生了变化,农村金融工作出现许多新的问题。一是放贷权限上收,存贷差额扩大,优质金融资本流失,金融对农村的支持在逐年弱化。二是农村贷款主要渠道是农村信用社,呈现“一农支三农”现象。三是随着金融网点撤消,农民存贷资金非常不便。四是农民贷款缺乏有效的政策措施,担保难”已经成为制约农村金融发展的瓶颈”特别是困难户的贷款难度非常大。五是农村信用环境差,贷款风险大,成本高,商业银行不愿贷。为此,必须要进一步增强农村金融改革与创新的紧迫感、责任感,努力改善农村金融环境,通过制度建设与创新,强化现代金融对“三农”工作的支持,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一是增强政策性银行支农政策功能。农业发展银行要认真落实业务转型的各项改革措施,办好政策性业务的同时,增强商业性信贷支农功能。结合社会和经济效益均衡考核、成本费用等因素,进行机构网点的适度增设或调整,进一步扩大政策性业务范围。继续做好粮棉油收购融资的同时,大力开展与“三农”相关的业务,加大对农业综合开发、城镇工业园区建设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非经营性金融支持,拓宽金融服务领域,增强政策性金融支农功能。
二是强化商业银行支农社会责任。鼓励各商业银行网点向农村延伸,农村地区设立机构,扩大信贷业务,自觉履行社会责任,逐步提高支农信贷资金比例,加大对“三农”信贷支持,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实现农村金融主体多元化。农业银行借股改上市的有利时机,处理好“面向三农”和“商业运作”关系,加快经营机制转换,充分利用在县域的资金、网络和专业优势,充分发挥商业金融服务“三农”积极作用。邮政储蓄银行及时转变经营理念,加快建设符合“三农”需求特点的零售业务体系,积极扩大涉农业务范围,促进邮政储蓄资金回流农村。
三是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的主力军作用。农村信用社要以深化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改革为契机,切实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进一步扩大农户小额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灵活合理确定贷款对象、额度和期限,扩大农户贷款范围,适当降低贷款利率,并根据农村种养业和二、三产业发展不同情况,实行有差别的贷款利率,按照农业生产周期、农产品经营资金周转频次和农业贷款用途,合理确定贷款期限,确保信贷资金与农户生产经营在时间上的合理衔接
四是增设农村金融机构和网点。一是加大宣传和支持力度,促使民勤融信村镇银行网点向乡镇延伸,有效解决乡镇银行网点覆盖率低的问题,力争在四年内将营业网点基本覆盖全县18个乡镇二是抢抓中央放宽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机遇,采取激活民间资本与辖外引资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培育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开展小额贷款公司建设试点工作,力争在年内至少组建1家小额贷款公司,人民银行和各商业银行在政策、业务及融资方面予以大力支持,促其逐步扩大经营规模。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