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综合整治范围
1区直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群众团体。
2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3承担行政职能和公共服务职能的事业单位。
4驻区有关单位。
二)综合整治内容
1机关纪律松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上班时间在网络上玩扑克、麻将和游戏、炒股票基金、聊天、看电影电视剧,重点整治机关工作人员迟到早退、旷工。小病大养”长期请假,机关环境面貌不整洁等问题。
2文风会风方面的问题。重点整治滥发文件。随意扩大发文和参会范围、提高会议规格,领导讲话和文章长、空话套话多,领导干部不按要求参会、找人顶替开会,领导干部热衷于参加剪彩、庆典等活动和各种应酬的问题。
3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特别是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重点整治精神萎靡不振、工作标准不高、工作效率低以及作风漂浮、服务态度生硬。乱检查、乱评比、乱达标,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问题。
4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甚至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按制度办事,重点整治对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推诿扯皮、消极应付、欺上瞒下。散布不满言论,传播小道消息,信谣传谣;对上级机关和领导批示、督办的事项不及时研究、办理、答复,或答复时避重就轻、弄虚作假等问题。
5对群众诉求和社会矛盾不能及时有效解决的问题。特别是群众通过来信来访和“市委书记市长留言板”政风行风在线”行风热线”反映的突出问题不重视、不协调、不解决、不督办、不回复;对涉及到本行业、本部门的矛盾问题不及时排查化解,重点整治对群众的一些基本权益得不到保障、一些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诉求解决不力的问题。导致群众长期上访、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上访等问题。
6不能有效履职尽责。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重点整治对党委、政府确定的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及时不到位;对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健问题研究不深不透,工作重点不明确、情况掌握不全面、数字概念不清楚;工作重心不突出;服务项目工作的意识不强,有关审批手续办理上不积极主动,甚至推脱刁难,影响项目建设进程和重点工作开展等问题。
7领导班子不团结、进取意识不强的问题。凝聚力和执行力不强;把握大局、统筹协调、攻坚克难、领导和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不足;对突出问题不敢抓、不敢管,重点整治班子内部不团结、软弱涣散。回避矛盾、贻误工作等问题。
8党员干部以权谋私的问题。重点整治公费旅游、公车私用和公款吃喝玩乐、相互宴请。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为亲友及他人谋取私利或兼搞第二职业,办理婚丧事务上大操大办、变相敛财等问题。
9政务不公开。财务管理混乱的问题。重点整治政务公开制度不落实,办理事项、依据、时限、收费标准不公开、不透明,信息更新不及时;财务管理不严格,审批程序不规范,会计出纳一人兼任,财务账目不清、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
10失职渎职及其它消极腐败的问题。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不落实,重点整治不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造成决策失误和工作损失;自然灾害、安全事故、重大疫情及其它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过程中决策失当、监管不力,迟报、瞒报、漏报、误报信息,贻误事件处置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等问题。
二、组织领导
确保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为切实加强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