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八)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推进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扩大诚信体系建设试点行业范围,完善激励引导和惩戒政策措施。健全食品企业诚信不良记录收集、管理、通报制度和行业退出机制。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体从业人员信用分类监管,开展诚信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充分发挥食品行业协会在行业自律中的作用,引导和约束企业诚信经营。
九)教育部门。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督促学校落实各项食品安全措施。
十)民族和宗教部门。对生产、加工、经营清真食品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宾馆、饭店、招待所、机关清真餐厅进行检查。
三、工作进度
一)部署阶段:各乡镇(街道办)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乡镇、本部门的具体工作措施,分解细化任务,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责任分工。
二)落实阶段:各乡镇(街道办)各部门按照本方案要求,逐项逐条抓好落实,做好督促检查。
三)总结阶段:全面总结年度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办)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将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调整和完善组织机构,切实加强领导,严格实行食品安全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制度,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好落实。各乡镇、部门要按照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落实分区域、分环节监管责任,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要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绝不能推诿扯皮,更不能互相拆台,出现监管空档。切实保障执法办案和监管基础能力建设经费投入,认真研究,及时解决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
二)落实保障措施。要深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落实各项食品安全保障措施。要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民政办发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要加强食品安全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人员培训,改善执法装备和检验检测条件,调整充实监管队伍并逐步向监管薄弱环节和农村倾斜。完善农村食品监管一专三员乡镇级食品安全监管专干,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和联络员)工作制度,建立“一专三员”工作示范乡(镇)并实现“一专三员”全覆盖,年内要创建一专三员食品安全监管机制示范县。要加强“一专三员”培训管理力度,充分发挥“一专三员”监管职责,弥补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力量不足的问题。
三)强化行政执法。各监管部门要严把食品、食品添加剂及相关产品生产经营和餐饮服务许可关,加强对生产经营者的许可后续监管和执法检查,对不能持续满足许可条件的企业,要依法撤销许可;对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要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隐瞒食品安全隐患、故意逃避监管等行为,要依法从重处罚。要提高食品安全监管队伍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水平,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联合执法,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立案侦查,移送司法机关,严禁以罚代刑。要强化行政监察和问责,对监管中失职渎职等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提高应急能力。要完善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快速反应机制和程序,加快建立各部门共同参与的协调联动工作平台,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加强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现场卫生处理、流行病学调查等事故查处制度和应急队伍建设,提高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要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响应原则,及时开展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减少危害和影响。要加强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