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指引,提升公共气象服务能力
(一)加强防灾减灾气象服务
全力推进“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机制建设。建立多灾种综合、多部门联动、多环节应对的气象灾害预警机制,建立和完善市自然灾害监测预警指挥系统,加强重大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预警,为政府防灾减灾决策提供依据。加强气象灾害普查和评估,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
建立和完善市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指挥系统。整合全市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体系项目,建立完善《市自然灾害监测预警指挥系统》,实现全市自然灾害监测设备、资料信息和预警信息发布通道的共享,提高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综合能力和水平。
建立气象灾害防御系统。加快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建立气象灾害防御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农村气象灾害预报预警服务,建成广覆盖的农村气象预警信息发布网络。建立气象灾害防御管理系统,建立气象灾害防御队伍和应急预案动态管理平台。开展气象灾害防御认证。建立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影响评估系统。构建有效联动的农村气象灾害防御系统,逐步理顺管理机制,完善人工增雨防雹系统,落实完善乡镇气象工作站职责,编制农村气象灾害风险规划。
建立应急气象服务系统。强化气象应急及保障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市级气象应急指挥中心和市、县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建立灾害性天气实景监测系统和气象灾害数据库,依托《市自然灾害监测预警指挥系统》,强化信息共享、部门联动和突发公共事件的联合预警以及预警信息的快速发布,提高预警及应急响应能力;建设移动应急保障服务平台,满足对重大气象灾害、突发公共事件、重大社会活动等的气象应急保障服务需求。
(二)强化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建立完善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体系和工作平台。合理开发和科学利用气候资源,大力开发和推广光、热、水、风等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技术,开展太阳能等资源详查和应用评估,为发展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循环经济提供气象科技支撑。加强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建立城乡规划、重大工程建设的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制度和气候可行性论证制度。推进城乡规划、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重大工程、农业结构调整等规划和建设项目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和气象服务工作。
(三)加强为农气象服务
健全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全面完成乡镇自动气象站建设,发展覆盖乡镇的精细化、网格化天气预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业务,推进农村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认证,深化新农村建设气象服务,完善气象信息发布手段,提高农村气象服务信息接收能力。
不断完善农业气象预报情报系统,建立农业气象服务指标体系。加强特色农业气象服务,开展花椒、核桃、油橄榄、茶叶等特色农产品产量与品质预报。加强农业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农业气候区划细化工作,特别是细网格的特色农业气候资源区划。加强农业生产气象咨询服务和农业气象科技知识普及。
加强农业生产领域的气象防灾减灾服务。加强影响特色农业、设施农业生产的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与影响评估。开展异常天气气候条件下粮食产量动态监测和综合评估业务。加强重大农林病虫害发生发展气象条件等级预报服务。制定农业气象灾害预警标准和灾情调查规范。重点围绕构建特色农业“四产区、五基地、多片带”发展格局做好工作。
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系统建设。完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技术系统,建立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决策指挥和效果评估系统,提高作业的科学水平和效益。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基地建设,积极实施以农业抗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