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实施。在项目前期工作中积极引入竞争机制,选择信誉好、力量强、有资质的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内容和标准,承担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等文件的编制工作,确保项目前期工作的质量和深度,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增加项目的可靠度,以高质量的项目建设支撑赢得《规划》的顺利实施。
(四)优化实施环境
加强区域协作,创新招商引资方式,依托核心区资金、信息、市场,深化人才交流、劳务输转、科技研发等领域的对接,推进合作交流,积极融入关天经济区一体化发展。把国内500强企业、经济区内的大企业、大集团作为重点招商对象,定期、不定期邀请企业家到考察,组织动员我市各类企业到和省内东部3市积极开展合作洽谈、项目对接,提高招商引资水平,吸引更多的大企业、大集团到发展。积极承接东中部地区产业转移,加大引进国际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力度,提高引进外资质量,优化投资环境。
创新投融资机制,激活金融市场,扩大金融覆盖面,完善上市、担保、基金等融资方式,建立健全投融资平台,重点突破基础设施建设、中小企业融资难等问题。积极在城乡规划建设、统筹城乡发展,农村金融服务等方面不断创新,运用市场机制,优先配置文化、教育、卫生等公共资源,解决发展中遇到的瓶颈问题。
创新生产要素流动机制、科技合作机制、对口帮扶机制、人才开发机制,引进和培养人才,推广先进技术,探索产业发展、教育卫生、劳务输出等方面的对口支援模式,促进核心区优质生产要素向我市跨行业、跨所有制流动,形成区域互动、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良好格局。
(五)强化责任考核
落实工作责任。实行目标责任管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和省驻有关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按照我市支撑《规划》的重点建设项目任务分解(见附表)要求,加强协调配合,靠实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和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措施,推动重点项目建设。属全市性的目标任务,由市《规划》实施协调领导小组负责落实,属相关县区和市直部门职责的,相关县区和相关部门为第一责任单位,需要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的,由承担主要工作的单位为第一责任单位。实行行政首长“问责制”,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行政一把手是落实《规划》任务的第一责任人。
加强督查考核。根据《省年度实施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试行办法》,要把实施《规划》和省上《意见》纳入到各县区、各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重点对规划实施组织、产业项目合作、协作机制建立、创新能力培育四项内容定期开展评估考核,定期公布考核结果。对各县区、各部门实施《规划》的情况进行综合督查或专项督查,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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