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小组要做好统筹协调工作,重点解决实施《规划》和《意见》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和跨区域、跨部门的复杂问题,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问题,商讨措施,全力推进各项任务的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规划》实施的日常协调联络工作。各县区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负责组织统筹协调本县区实施《规划》工作。
(二)争取支持政策
财税方面。积极向上争取国家公益性项目国债转贷资金转为拨款的支持政策,积极争取中央和省上加大对我市基础设施、生态环境、重大项目、特色产业、扶贫开发、公共服务等专项转移支付力度,并落实好相关项目。整合各类资金,全面支持特色农林业、医药化工、新能源、绿色食品、生态旅游、加工制造等重点产业发展。积极争取省上提高我市农村劳动力培训补贴比例,加大对我市民族乡村经济建设专项资金投资扶持规模。深化财税改革,理顺财政管理体制,逐步建立健全事权与财权相匹配的财政运行机制,进一步增加地方可用财力。
产业方面。用足用好用活国家、省上支持涉及我市有关产业发展的政策,制定出台支持以医药化工、水电能源、加工制造、生态旅游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为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重点在产业准入、土地供应、投融资等方面给予扶持和优惠;制定实施市、县区经济开发区及工业集中区产业错位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形成特色鲜明、功能互补、人口与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的产业布局;制定吸引东、中部企业投资优势产业、节能环保项目的政策措施。
投资方面。积极争取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扶持我市有色冶金、特色农产品、生态旅游等重点产业的发展,积极争取省上对我市产业园区给予必要的扶持,积极争取国家减免市以下公益性项目的配套资金,积极争取省上加大对我市环境污染治理资金投入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上电网改造升级。落实《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暂行办法》,进一步下放项目审批、备案权限。严格贯彻执行县及县以下投资项目资金配套改革办法,完善重点建设项目考核机制,促进纳入规划的重大基础设施和重点产业项目尽快实施。不断完善保障条件,积极培育多元化投资主体,千方百计扩大投资规模,充分发挥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的主导作用。
土地方面。积极争取省上核增我市建设用地指标和补充耕地指标,积极争取省上对国家每年返还省级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给我市予以倾斜安排,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加大对我市生态环境治理恢复和发展的投入。研究制定盘活市本级和各县区存量、积极争取增量的土地利用政策措施,协调城市建设、产业发展与土地利用关系;研究制定建立城乡统一土地市场监管体系的政策措施,完善土地收益分配机制。
金融方面。积极争取省上出台的金融政策中加大对我市的扶持力度,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改善支付结算环境,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提高金融服务水平。积极参与探索经济区融资平台建设,加强与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合作。积极探索多种抵押担保形式,推进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的设立。积极引进各类金融机构来设立分支机构,满足各个层次的金融服务需求。制定相关扶持政策措施,支持重点企业通过规范上市、发行债券等渠道进行直接融资。扩大保险覆盖面,为《规划》的实施提供有效的保险保障。
(三)实施项目支撑
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大投入,保证必要的项目工作经费,特别是对交通、工业、特色产业和城市建设等基础性和全局性的由政府牵头实施的重大项目,要想方设法挤筹资金,投入项目前期工作。要认真研究《规划》和《意见》,积极策划项目、准备项目、多上项目,认真论证、精心筛选一批大项目、好项目支撑《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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