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抓”工程样板2-4个。5月下旬,市政府组成督导组,分行业、系统进行督导帮扶,提炼工作亮点,培育示范典型。
(三)整体推进阶段。
各地要按照“典型示范,标准牵引,分步实施,全面推行”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推动行业、系统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工作主体责任,提升单位防控火灾能力和消防安全管理水平。9月份,市政府派出检查组,对各地开展消防工作“抓行业、行业抓”工程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四)总结提高阶段。
各地对消防工作“抓行业、行业抓”工程工作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总结和经验材料。市政府将结合《年度市政府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工作,对各地消防工作“抓行业、行业抓”工程进行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部署开展消防工作“抓行业、行业抓”工程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领导、市委市政府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落实消防工作主体责任,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落实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制度,制定切合本地区、本行业、系统实际的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召开专门会议,靠实工作责任,明确职责分工,真正落实《消防法》规定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消防工作“抓行业、行业抓”工程是一项长期性工作任务。市政府决定,在今年20个行业、系统率先开展的基础上,逐年向全社会广泛推行。各地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采取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全面落实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切实提高单位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充分发挥行业、系统和社会单位自觉开展消防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和完善联动工作机制,形成消防工作“抓行业、行业抓”的长效机制。
(三)督促检查,落实责任。各地要加强对消防工作“抓行业、行业抓”工程的督导检查力度,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工作不力、进度缓慢、标准不高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因重视不够、组织不力、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总结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专项工作结束后,要将本地区、本单位、本行业开展消防工作“抓行业、行业抓”工程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今后改进和加强工作的意见写出专题报告,于年月5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