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校周边环境,严厉打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校及师生的合法权益。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要联合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对八所城区交通秩序管理力度,严厉打击无证驾驶、酒后驾车、乱掉头、乱停放、飙车、严重超载等各类违法行为,特别是要加大对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无证违章驾驶摩托车、电动车行为的整治力度,减少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规范各种路牌、标牌,使八所城区交通秩序明显改观。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及城区各派出所要将日常管理与统一行动有机结合,注重抓源头、抓关键、抓基础,对危爆物品、枪支弹药、烟花爆竹、等涉危涉爆单位逐场逐点进行“地毯式”清查、整治,着力消除安全隐患。要加大对废品收购站、典当行和销赃窝点的清理整顿。东方消防支队要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在八所城区开展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火灾隐患大排查,即凡公众聚集场所营业期间消防设施、消防措施不合格的,严格处罚,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责令停业整改,确保整改率达到0%。通过整治,火灾事故与去年同比有明显下降。市安监局要加大对各相关企业的监管力度,弘扬安全文化,规范安全生产,确保安全生产“零事故”。
(五)宣传方面。市委宣传部和市司法局要对本次整治行动进行舆论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以及宣传专栏、横幅、标语等宣传手段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报道,制造舆论声势,对违法犯罪分子形成高压态势,震慑犯罪,敦促犯罪分子投案自首。八所城区各村(居)委会要在辖区范围内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提高人民群众同各类违法犯罪作斗争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市司法局要结合“六五”普法和“法律进乡村”活动,在八所城区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要教育广大群众要学法、守法、用法,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顾大局、识大体,引导群众依法通过正当途径反映诉求,共同维护我市的社会稳定。
(六)督导方面。为了加强对本次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我市成立整治工作督导组,组长由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朱海峰同志担任,成员从市委政法委、公、检、法、司等部门抽调,负责此次整治工作的督导工作。同时,把本次整治活动纳入八所镇及相关部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计入综治考核档案。对本次整治工作中成绩突出、效果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信息报送不及时、处置工作被动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对工作严重失职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责任,甚至实行一票否决。
七、工作要求
(一)坚持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坚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和完善预防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因地制宜,因情施策,打击、防范、控制、管理、宣传、督导相结合,确保打得准、防得严、控得住、管得好,从根本上彻底铲除“两抢一盗”犯罪、毒品犯罪、打架斗殴、赌博、黑恶势力犯罪等违法犯罪及各类群体性事件滋生的土壤。
(二)各部门一把手是这次整治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要把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领导组织到位、整治措施到位、督导落实到位,要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证必要人力、物力和财力,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采取有力对策,切实把各项整治措施落到实处。
(三)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加强联系,互通情报,联手作战,形成整体作战合力,保证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