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联合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指导。
领导小组下设2个监督检查组:
(一)第一监督检查组。
组 长:梁同志(兼)
副组长:吴同志(兼)
成 员:符同志(兼)、周同志(兼)、黄同志(兼)、俞同志(兼)、王同志(兼)、邢同志(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副站长)、赵同志(市发改委投资管理科员)、潘同志(市审计局政府投资审计科员)、卢同志(市住建局办事员)
主要负责检查单位:1.重点项目单位:城市投资公司、国土环境资源局、住建局、交通局、移民办、东方广华实业有限公司、海南阳光绿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方海航投资有限公司;2.非重点项目单位:住建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林业局、木材厂。
(二)第二监督检查组。
组 长:文同志(兼)
副组长:许同志(兼)
成 员:吴同志(市政协民族宗教与对外联络委员会主任)、苏同志(市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主任)、郑同志(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副科长)、文同志(市财政局会计中心核算站站长)、赵同志(市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科员)、文同志(市监察局执法室科员)、吴同志(市审计局政府投资审计办事员)、王同志(市住建局办事员)、孙同志(市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员)
主要负责检查单位:1.重点项目单位:水务局、房管局、机关事务局、教育局、卫生局、民政局、农业局、自来水公司、边贸办;2.非重点项目单位:房管局、岛西林场、教育局、铁路中学、感城中学。
六、工作要求
(一)监督检查组。此次检查时间紧、任务重,各监督检查组要密切配合,合理分工,认真对照《年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情况检查表》(附件4)的内容进行检查,抓好每个工程项目的检查进度和质量,边检查边总结,及时形成检查报告报送到市监察局执法室。
(二)受检单位。今年是我市“项目开发招商年”和“城市建设年”,正在施工建设的重点项目多、规模大、投资多,各项目责任部门和项目法人单位要积极配合检查组工作,及时提供相关资料以备检查,各监理部门要配合做好现场勘察工作,随时回答检查组提出的问题。
(三)项目业主。业主单位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要把项目当作自己的事来抓。要加强与其他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加强与施工单位和监理部门通力配合,充分履行业主职责,出现问题主动解决,不得推委、敷衍塞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