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重要事项,以及协调、指导、督促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会计管理中心,具体工作人员由各部门抽调相关人员参加。办公室主要负责村财委托代理服务的日常工作。
(三)制定有关管理制度
组织相关人员讨论研究,按轻重缓急,根据工作需要制定我市村财委托代理服务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村财委托代理服务机构人员岗位职责、备用金等有关管理制度。
(四)宣传发动
通过市政府网站、广播、电视台等媒体,以及向村委会转发相关文件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村财委托代理服务的目的、意义,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由市纪委牵头,组织召开由村财委托代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三资”清查小组成员、乡(镇)书记、乡(镇)长、乡(镇)纪委书记、分管农业的副乡(镇)长、村财会计人员等参加的动员会,全面部署我市村财委托代理服务工作。
各乡镇要另行组织所辖各村“两委”人员、村民理财小组成员、村民代表、村报账员、村财会计人员等召开动员会,将有关文件发放到各村,加大宣传力度,认真传达市级动员大会的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做好舆论先导工作。
(五)调配落实会计人员
经初步摸底,全市共计村(居)委会193个,共需会计人员20名(具体见附件1)。20名会计人员的构成情况为:邢雪丽等去年新招录的村官7名;吉艳婷等“三支一扶”(指支教、支农、支医、扶贫)工作人员8名;从公益性岗位中另聘5名会计专业人员,人员由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商量招聘,工资待遇和各项保险参照事业人员的工资标准(资金来源首先从公益性岗位资金中安排,不足部分由财政补足)。市人社局负责会计人员调配到位,明确职责,专人专岗。
(六)人员培训
培训内容:《会计法》、《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发票真伪识别等会计基础知识以及gfmis系统操作。
培训人员:乡(镇)纪委书记、村财委托代理服务站会计人员、会管中心乡(镇)核算站会计、村报账员、村会计。
培训时间:第一阶段,对乡(镇)纪委书记、村财会计人员进行基础业务培训。(已完成)
第二阶段,按照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开展我省村级乡级会计人员培训的通知》,积极组织村报账员等有关人员参加省里统一安排的培训。(具体时间待省财政厅确定)
第三阶段,办理会计交接手续后组织村财会计人员到会管中心跟班上机学习gfmis系统操作。(办理会计交接手续后进行)
第四阶段,对村书记、主任,村报账员进行《会计法》、会计基础、报账流程等基础培训。(各项前期工作完成后开展)
(七)落实办公场所
市纪委牵头,会同市会计管理中心到各乡镇实地考察,根据调查结果,由市纪委协调各乡镇,确定村财委托代理服务站的办公场所。拟设定10个村财委托代理服务站。
(八)搭建核算网络、购置办公设备
根据确定的办公场所,制定核算网络布置方案、办公设备购置方案、各种费用预算方案等,上报市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
(九)清产核资、账目公布
确定实行村财委托代理服务的村集体,要按规定时间冻结财务账目,由市农业局、市审计局、市民政局抽调6名工作人员组成2个“三资”清查小组,充分调动各乡镇主要领导、村财会计人员、村“两委”成员、理财小组成员、村民代表等人员的力量,分两个阶段完成对村集体资金、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