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购置补贴是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对进一步调动农民积极性,推进农业机械化,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意义重大。市政府成立以文强副市长为组长,市财政符少宁局长,市农业机械化总站吴焕雄站长为副组长,监察局、审计局为成员单位的购机补贴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机械化总站,由吴焕雄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从农业机械化总站抽调有关人员组成。
(二)规范操作,严格管理。严格执行《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补贴的有关规定,规范操作,严格管理。要进一步严格纪律,严格执行国务院“三个禁止”,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管理“四项制度”,严格执行农业部规定的“八个不得”要求。财政、农机部门要加强监管,明确要求,落实督查任务和责任,特别是要加强对农民购机情况的检查核实,包括是否购机、购买机具是否为协议规定的机具等。要加强对倒卖补贴指标、套取补贴资金、乱收费、搭车收费等违规行为的检查。严禁经销商借扩大农机购置补贴之机乱涨价,同一产品销售给享受补贴的农民的价格不得高于销售给不享受补贴的农民的价格。市农业机械化总站要完成补贴机具编号喷印工作,并将购机者和补贴机具拍照存档,以备检查,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要保证全部办理牌证。
(三)落实职责,保障经费。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任务,认真履行组织、协调、服务、监管等职能,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步骤做好调查摸底、方案制定、动员部署、培训指导等工作。市农业机械化总站主要负责政策宣传、补贴对象的确定公示、购机情况核实、档案登记汇总及项目监管等。经销商应及时向农机管理部门报告已销售的补贴农机具的名称、型号、生产厂家、数量、购机者等情况,以便统计掌握补贴资金的使用情况,做好补贴资金结算工作。市财政部门要保证市农业机械化总站必要的组织管理经费,农机购置补贴组织管理工作经费按《农业部、财政部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和《年购机补贴项目实施方案》规定执行,主要用于政策宣传、信息档案建立、公示等组织管理方面的支出。
(四)加强宣传,搞好服务。市农业机械化总站要将农机购置补贴方案和补贴产品目录向社会公布,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信息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让广大农民了解购机补贴政策、程序和补贴机具,积极做好农民、合作组织、企业的宣传引导工作。要积极做好购机手续、补贴目录的相关信息等咨询解答工作,及时结算补贴资金,保证做到每月结算一次,协调农机经销企业做好补贴机具的供货工作。要加强补贴机具的质量监督,及时了解补贴机具的质量状况、企业承诺落实情况和购机者的反应,督促企业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市农业机械化总站设立投诉电话(62218193、62217158),并及时调查处理购机者的投诉,保护好购机者的合法权益。要继续做好农机购置补贴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做好半年和全年农机购置补贴项目执行情况总结,分别在月日和月日前,将半年和全年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报告报送省农机化管理局和省财政厅农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