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监察局:负责对公墓建设和殡葬管理工作督查,查处违纪违规案件。
市卫生局:负责对亡故人员遗体消毒处置的指导和检查。
市旅游局:负责协助有关部门清理和制止旅游区内埋葬坟墓及其行为,净化旅游环境。
市司法局:负责将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纳入“五五普法”教育内容。
市委宣传部:负责制定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牵头市文明办、市司法局、市广播电视中心、政务、市政府网站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推进先进殡葬文化建设。
市文明办:负责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移风易俗、破除封建迷信、树立文明殡葬新风的专题宣传教育活动。
市广播电视中心:负责策划实施公墓建设和殡葬改革的广播电视宣传报道工作。
政务:负责策划实施宣传报道工作。
市政府网站:负责策划实施网络宣传。
四、实施步骤
全市公墓建设从年 月启动,至年 月完成,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
1、组织参观学习,召开动员大会。
组织参观考察公墓建设工作,召开全市公墓建设工作动员大会,与各镇政府、各国营农场和相关单位签订责任状。(牵头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镇政府、各国营农场)
2、成立机构、调查摸底、制定方案。
各镇政府、各国营农场要成立公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开展调查摸底,制订本地区公墓建设具体实施方案,做好组织动员和政策宣传等准备工作。各镇政府和国营农场制订的公墓建设方案须报经市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实施(牵头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各国营农场)。
(二)全面组织建设阶段。
1、转化建设一批公墓。
各镇、各国营农场对具有一定规模且符合本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能满足本村或本镇(国营农场)殡葬需求的集中安葬点,或通过就地扩建后能满足本村或本镇(国营农场)殡葬需求的集中安葬点,按程序规定转化建设一批村级、镇级公墓(牵头单位:相关镇政府、国营农场;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发展和改革局、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市林业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监察局)。
2、新建一批公墓。
(1)公墓选址和土地征用。
相关镇政府、各国营农场要抓好公墓选址和土地征用工作(市级公墓选址和土地征用工作由公墓所在镇负责,土地征用赔偿办法另行规定)。公墓选址工作应在 月底前完成。市级公墓土地征用工作应在9月底前完成,其它公墓土地征用工作应在年 月底前完成(牵头单位:相关镇政府、国营农场;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林业局、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市旅游局、市财政局、市监察局)。
(2)办理建设公墓报批手续。
相关镇政府、农场要按程序规定抓好建立公墓报批工作。市级公墓报批手续应在月底前完成,其它公墓报批手续应在年5月底前完成(牵头单位:相关镇政府、国营农场;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发改局、国土环境资源局、林业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监察局)。
(3)组织实施公墓建设。
相关镇政府、国营农场要落实公墓园区规划,抓好土地平整、园区绿化、道路等基础建设。市级公墓建设应在今年底前完成,其它公墓建设应在明年月底前完成(牵头单位:相关镇政府、国营农场,责任单位: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