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健康教育,在农村倡导健康文明的现代生活方式,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是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对提高农民健康水平,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具有重要意义。我市自实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以下简称“行动”)以来,开创了农村健康教育工作的新局面,取得了很大成效。为继续深入做好全市“行动”工作,根据卫生厅等9部门《关于印发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规划的通知》(鲁卫基妇发1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行动”全局,坚持以人为本,促进“行动”健康、持续、协调发展,坚持政府主导,加大投入力度,健全多部门合作和全社会参与的“行动”长效机制,加强“行动”组织和工作网络的能力建设;以满足农村居民基本卫生服务需求为重点,针对农村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着力解决影响农村居民的重大卫生问题,预防控制农村重大疾病流行,提高农村居民自我保健意识和保健能力。
到年,建立健全各级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和全社会参与的“行动”长效工作机制;围绕农村重大卫生问题,进一步普及基本卫生知识,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提高农村居民的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农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85%,农民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75%。
二、具体指标
(一)全市建立“行动”工作网络并能有效开展工作的县(区)达到90%;
(二)农村改水受益率达到80%,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0%,农村户厕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
(三)农村健康教育课专兼职人员系统化培训率达95%以上;
(四)农村中小学健康教育实施率达到80%;中小学生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80%,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65%;
(五)农村居民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85%;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75%;
(六)将“行动”工作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县(区)达到100%;
(七)建成4个市级“行动”示范县(区),至少创建1个省级“行动”示范县(区)。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健全和完善“行动”领导组织和工作网络。建立健全由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行动”领导小组,并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立“行动”办公室。“行动”各成员单位明确专职人员负责“行动”的日常工作,乡镇、行政村成立“行动”小组,负责“行动”工作的实施。加强各级“行动”工作能力建设,对“行动”专兼职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工作能力。
(二)加强“行动”工作,扩大“行动”覆盖面。总结推广“行动”工作经验,进一步扩大“行动”覆盖面,在全市大部分县和乡镇建立“行动”网络,开展“行动”工作,使更多的农民受益。
(三)开展农村重大疾病防治和主要卫生问题的健康教育。大力开展艾滋病、结核病、病毒性肝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点传染病和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和碘缺乏病等地方病的健康教育。开展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健康教育,增强农村居民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提高农民卫生保健知识水平,培养有利于健康的行为生活方式。
(四)加强重点人群和重点领域的健康教育。针对农村妇女、儿童开展健康教育,促进妇幼保健,提高计划免疫接种率,降低婴幼儿营养不良率,降低婴儿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加强农村中小学生健康教育,培养青少年良好的健康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