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太原市委、市政府关于“城乡清洁工程”意见的精神,以及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按照“体制、投入、管理、素质”齐头并进的思路,结合并清洁办11号《关于进一步引深“城乡清洁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要求,我区就“城乡清洁工程”如何向小街巷、居民楼院、城中村等9个方面延伸,结合我区实际进行了认真讨论,制定如下意见:
一、实施综合整治解决小街巷脏乱差
1、在巩固主干线整治工作基础上,做好小街巷整治规划,集中力量形成合力,综合整治小街巷脏乱差。
2、摸清底数,拆除沿街违章建筑。建立便民市场,取缔沿街乱摆摊点。
3、加大宣传,规范居民物品堆放。加快公共设施配套建设,及时修复破损道路,方便居民生活。
4、落实上门入院入店收集垃圾工作,规范清扫保洁作业,提高服务质量,维护街巷整洁卫生。
5、强化门前责任制管理,规范门店经营行为。
二、加强居民自治,居民楼院管理纳入专业管理,改善居民楼院无人管理形成的脏乱差问题
一要扩大宣传。宣传部门、工、青、妇,企事业单位、学校和精神文明办公室,要通过开展“小手拉大手、共建太原城”、“文明无小事,小事见文明”、“文明从我做起”、“告别不文明行为”、“太原是我家,清洁靠大家”等活动,提高城乡居民文明卫生意识和整体素质,充分调动城乡居民参与意识,真正形成全民参与城乡清洁卫生活动新局面。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手段,实行声势浩大的宣传教育活动,真正掀起“美化家园,全区人民大行动”的热潮。
二要落实到街道社区,加强监管,加大投入。每个社区配备3名环卫监督员,每个社区一年补助3000元,对社区辖区内的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实行全天候的监督检查。对驻地单位、物业管理及专业清运队进行检查督促。社区以物业为主管理,社区监督管理。无人管理的由各镇、办社区协调解决。
三、抓好“城中村”纳入城市化管理工作,切实改善“城中村”脏乱差现象
镇、办按规定设立市容环卫管理所,配备市容环卫管理人员4――5名,所长按事业单位标准执行,其余人员由镇办配备。镇、办必须组建清扫、清运的队伍,并配备4万元以下的小型装载机一辆,共需24万元,由区财政负担。配备福田清运车各一辆,由区环卫局配备。
每家每户在门前设置小型简易垃圾桶,农村道路按50米间距设置垃圾桶,清运车定时上门收集,运到各镇、办指定的垃圾转运场。全区共14座,使我区农村垃圾管理实行“村收、镇管、区处理”。
全区共建五座垃圾中转站,镇、办负责中转站建设的主体土建工程,市政府配置中转站压缩设备,切实缓解区域内垃圾清理压力。
四、加大投入,明确职责,加强城乡结合部的管理
我区城乡结合部乱倒垃圾现象非常严重,是“城乡清洁工程”整治工作的难点和重点问题,对此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多次深入现场进行调研,我区主要通过建立和完善市容环卫执法队伍的建设管理,监督体系,组建环卫执法中队,彻底解决城乡结合部脏乱问题。
五、强化卫生责任区制度管理,明确管理职责,搞好交通主干线环境卫生
全区城市道路主干道23条和出入口通道,实行机械化清扫、清洗、保洁一体化的作业方式。成立机械清扫公司,由环卫局管理,保证清扫经费,制定运行方案,运行经费按市环卫局测算标准,需610万元,严格实行两班制作业。规范清扫、清运、保洁作业,严格执行定人、定岗、定责的清扫保洁制度,提高作业标准,全面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