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党员年度评议情况等);日常活动情况(民情恳谈、结对帮扶等);重大事项通告(上级党组织的重大决策、重要决定、本级党组的重大活动等);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情况。
2、政务公开。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为重点,长期公开部门工作职能、办事规程等;适时公布国家出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地方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及时公开中央扩大内需和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情况以及本部门重大决策、工作部署、执行情况、办理结果等事项。
3、事务公开。以便民、利民为重点,向社会公开单位名称、机构设置、工作职能、便民政策、办事权限、服务范围、岗位职责、行为准则、办事规程、办事依据、办事时限、办事结果、收费标准、服务承诺、投诉受理、社会监督、奖惩考核等事项。
4、牵头领导及其职责
牵头领导:
牵头股室:政工股 办公室 监察股 法制股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责任人员:局属各单位分管政工、办公室、纪检领导
办公室、监察股、法制股职责:牵头召开机关部门会议,培训有关工作人员,部署年度公开工作;牵头组织局属各单位按照“统一公开方式、统一公开内容、统一公开程序、统一时间要求、统一实行考核”的“五公开”要求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年度检查验收工作;负责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并对交通网站信息的情况进行检查督办。
政工股:制定出台《县交通局党务公开实施细则》;按照“五统一”要求,扎实推进本系统党务公开工作,对全系统党务公开进行检查督办考核。
(四)规范工程建设领域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对扩大内需中央投资项目以及年以来立项、在建和竣工的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并建立工作台帐。检查内容涵盖工程项目立项、审批、环评、征地、招投标、施工、审计、质量监管、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对未按时开工的督促及时开工;对在建的项目督促工程进度;对竣工的项目督促进行验收。二是加强资金拨付使用的监督检查。严格按审批的资金用途组织建设,对每一笔扩大内需资金和政府投资工程资金加强跟踪审计,严禁挤占挪用项目专项资金,确保项目资金及时足额拨付,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加大对工程建设项目违规审批、擅自调整投资计划、未批先建、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问题的查处力度,重点加大对是否依法办理立项、规划许可、用地许可、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等规定手续的检查力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监督检查出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纠偏。对整改不力的,严格实行行政问责;对违纪违法的,坚决予以惩处。四是建立完善项目监督检查机制。建立项目实时监督制、项项必审制、建立对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以及签订廉政合同、建设公示、项目履约保证金等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验收制,建立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和责任追究制。
牵头领导及其工作职责
牵头领导:
牵头股室:工程股 财务股 监察股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责任人员:局属各单位分管工程、财务、纪检领导
工程股:负责对在建和已建项目建立电子档案,并制作新建项目申报审批工作流程。
监察股、财务股: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对财政资金和扩大内需等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负责对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