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强化对矿山、食品药品、危爆物品、道路交通、消防、重点工程等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和监管,严防重特大责任事故发生。(牵头领导:*、*,牵头单位: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厅、省卫生厅、省消防总队、*煤矿安全监察局、省煤炭工业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重点办等)
68.加强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全面落实“十一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制定出台《*省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健全自然灾害及其它突发事件的应急体制机制,完善并落实各项应急预案,整合应急救援资源。(牵头领导:*,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应急办)
(八)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69.支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加强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优化组成人员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扩大公民对地方立法的有序参与,完善立法审议机制,提高立法质量。加强法律法规实施,认真贯彻执行《监督法》,完善监督方式,提高监督实效。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提高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能力,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探索公民参与人大工作的途径,建立和完善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长效机制。(牵头领导:张春贤、戚和平,责任单位:省人大常委会党组)
70.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支持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职能,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规范政治协商的内容和程序,探索完善民主监督机制,提高参政议政实效。加强专门委员会工作,提高政协委员履行职责的能力。(牵头领导:张春贤、胡彪,责任单位:省政协党组)
71.发展壮大爱国统一战线。积极搭建统一战线成员、非公经济人士、海外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参与和服务科学跨越、富民强省的平台,创新活动载体,更好地发挥统一战线凝聚人心、汇聚力
量的重要作用。支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更好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加强党外代表人物队伍建设,加大党外人士选拔任用力度。加大对民族地区发展的支持力度,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加强新社会阶层人士和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牵头领导:*、*,牵头单位:省委统战部,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民委、省财政厅、省外事侨务办、省台办、省宗教局)
72.健全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发展基层民主,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支持职工参与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完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制度。规范发展社会组织,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社会自治功能。(牵头领导:*、*、*,牵头单位:省民政厅,责任单位: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
73.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突出问题,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加强政法队伍建设。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传教育,推进普法工作。(牵头领导:李江、*,牵头单位:省委政法委,责任单位: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等)
74.加强国防现代化建设。积极支持驻湘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建设。坚持党管武装,加强国防动员建设,健全完善国防动员的机构和体制,推进国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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