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
6、建立“回头看”执法工作机制。通过“回头看”促使基层执法单位对主要执法环节和重点执法行为进行自查自纠,自我提高,充分发挥基层执法单位在提高公安机关整体执法质量和水平方面的主体和基础作用。
7、进一步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在深入调研基层执法单位涉案财物管理的现状、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制定统一的涉案财物管理制度,有效规范涉案财物的扣押、登记、保管、发还及处理,防止因涉案财物引发的信访、投诉和诉讼案件。
8、加强执法档案工作。在全市公安机关普遍建立办案单位和办案民警执法档案,作为落实执法责任的有效载体,准确、全面地反映执法工作的数量和质量,进一步规范基层执法基础工作。
9、加强和改进劳动教养审批工作。继续深入推进劳动教养审批制度改革措施的贯彻落实,不断提高劳动教养审批工作水平,采取有力措施,深挖劳教案源,依法用好用足劳动教养手段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全市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
10、加强行政复议应诉能力建设。认真贯彻《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按照公安部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的要求和全省公安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座谈会精神,积极推行行政复议简易程序、听证、和解、调解等制度,提高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和水平。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暂行规定》,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不低于本单位当年行政诉讼、国家赔偿诉讼案件总数的60%。
三、进一步改进执法监督方式,加大执法监督力度
11、加强对源头执法工作的监督。加大对接处警、受案、立案、传唤、询(讯)问等源头执法环节的执法检查力度,实现执法监督工作重点向源头执法转移,切实规范源头执法行为。同时,加大对源头执法单位的执法监督力度,重点加强对执法量大的派出所的执法监督力度,抓重点带一般,整体推进基层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12、加强对县分局案件审核工作的监督。将县分局案件审核工作纳入执法监督范围,考核案件审核部门的审核工作质量,充分发挥案件审核部门在提高县分局整体执法质量和水平方面的职能作用。
13、加强个案监督。加大对涉法信访案件、行政复议案件、劳动教养案件以及各级领导交办的案件的个案监督力度,并在个案监督工作中建立重大执法问题即时通报、现场督办和限期办结制度,发挥个案监督以点带面的监督效应。
14、推进执法工作标准化、精细化建设。组织、协调、指导各地、各警种、各部门制定办理刑事、治安等案件的样板卷宗,组织优劣卷宗评比。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研究制定公安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在全市范围内统一执法尺度。
四、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15、细化执法责任。根据《连云港市公安机关执法责任制》,制定《关于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的意见》,细化各个执法环节的执法责任,切实将执法工作作为“一班人工程、一把手工程”来抓,作为全局性、基础性工作来抓。
16、强化责任追究。修改《连云港市公安机关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暂行规定》,进一步细化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范围、责任划分、追究方式、追究程序,增强可操作性。通过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从根本上规范民警的执法行为。
17、建立执法问题通报制度。加大对执法问题的通报力度,一般程序性问题由市局法制处在部门网页上进行通报并下发执法建议书,重大程序性问题和实体性问题由市局进行通报。基层执法单位因执法出现重大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