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肉品、扣留车辆,违反交通法规的同时对驾驶员予以处罚。
四、加强领导
1、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县牧业管理局局长
* 县委、县政府督察室主任
* 县牧业管理局副局长
* 县公安局副局长
* 县食品药品监督局副局长
* 县卫生局副局长
* 县工商管理局副局长
* 县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 县财政局副局长
* 县交通局副局长
* 县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县清理整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牧业局,办公室主任由魏书友兼任。
各乡镇要分别成立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主管领导任副组长,负责本乡镇、本辖区内的清理整顿工作。
2、责任分工
(1)各乡镇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的清理整顿工作。
(2)县牧业部门负责饲养环节和加工企业、冷库的清理整顿工作。
(3)县工商部门负责流通环节的清理整顿工作。
(4)县卫生部门负责宾馆、饭店、熟食加工等餐饮部门的清理整顿工作。
(5)县技术监督部门负责肉制品加工企业的清理整顿工作。
(6)县财政部门要对办案经费给予支持。
(7)县公安部门、交通部门负责对运输环节的清理整顿工作。
(8)县广电部门要对全县清理整顿工作进行跟踪报道。
3、活动方式
采取辖区管理、分段负责与集中整顿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即各乡镇、各部门分管的区域和环节由乡镇和部门分别进行整顿。对清理整顿黑加工点、清理市场等大型活动,由领导小组组织,各乡镇、各部门抽调专人进行集中清理整顿。
4、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从即日起要统一确定宣传标语,制作条幅悬挂在主要交通道口上。每乡镇最低五条,广电部门要加大宣传报导力度,形成清理整顿的有力舆论氛围。
5、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各部门、各乡镇都要设立举报电话,利用电视、条幅等形式对外公布,鼓励群众提供违法经营窝点信息,对举报人可按罚款数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
6、大案要案处理。对超出各相关部门和乡镇处理权限的大案要案,可以直接和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组织相关部门集中查处。办公室联系人:*,电话:*
7、督察检查。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在百日会战期间,要抽出专人对全县整顿情况进行及时督察检查。各乡镇、各部门要每周向督查室报告清理整顿情况,督查室将情况及时向县领导报告。通过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切实保证清理整顿工作顺利进行,保证清理整顿工作收到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