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本文主要从指导思想;时间和步骤;清理整顿的重点部位和内容;加强领导,对肉品市场整顿活动方案 进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对全县境内的各类饲养场、牧业小区、养殖户逐屯逐户地进行一次地毯式的检查,发现病死畜禽要就地进行焚烧、深埋、消毒,覆盖土深度不能少于1.5米,并教育养户今后发生病死畜禽必须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出售病死畜禽,违反者要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宾馆、饭店、熟肉加工网点进行清理整顿、对畜产品流通销售环节进行整顿、采取辖区管理、分段负责与集中整顿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即各乡镇、各部门分管的区域和环节由乡镇和部门分别进行整顿。对清理整顿黑加工点、清理市场等大型活动,由领导小组组织,各乡镇、各部门抽调专人进行集中清理整顿、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在百日会战期间,要抽出专人对全县整顿情况进行及时督察检查,具体材料请详见:
一、指导思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对我县各类饲养场、牧业小区、畜禽饲养户、各类畜禽屠宰场所、肉品销售市场、冷库、宾馆、饭店、熟食加工网点、畜禽和肉品运输车辆进行一次彻底的清理整顿,对发现出售、经营、加工、贮藏、贩运病害畜禽和病害肉品的违法经营行为,依法进行严厉打击。在此基础上,建立起严管严罚的长效机制,彻底净化我县的肉品市场,确保城乡居民吃上放心肉,确保我县牧业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时间和步骤
时间:从2009年12月1日开始到2010年3月10日,利用100天时间,对全县肉品市场进行清理整顿。
步骤:分为三段时间进行,第一阶段(2009年12月1日——12月10日),大体利用10天左右时间,进行宣传发动;第二阶段(2009年12月11日——2010年2月10日),利用60天左右时间进行集中清理整顿;第三阶段(2010年2月11日——3月10日),利用30天左右时间,健章建制,巩固发展成果,并建立起肉品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清理整顿的重点部位和内容
1、对全县境内的各类饲养场、牧业小区、养殖户逐屯逐户地进行一次地毯式的检查,发现病死畜禽要就地进行焚烧、深埋、消毒,覆盖土深度不能少于1.5米,并教育养户今后发生病死畜禽必须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出售病死畜禽,违反者要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2、对城乡各类没有任何手续和执照的地下肉品黑收购点和黑加工点进行认真排查,一经发现要坚决予以取缔,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上限处罚,屡教不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对县境内的各类屠宰场、冷库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检查,严禁屠宰场屠宰各类病死畜禽。已经进入屠宰场的病死畜禽必须就地没收,在检疫员的监督下,按规定就地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冷库内贮存各类病害肉品,一经发现要就地进行销毁,轻则按规定进行罚款处罚,严重者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4、对宾馆、饭店、熟肉加工网点进行清理整顿。以上餐饮和加工网点使用的肉品原料,必须是来自符合国家标准的龙头企业和政府确定的定点屠宰场,必须是经过屠宰检疫合格的畜禽产品,否则不允许进入加工和消费环节,违者可予以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处罚。
5、对畜产品流通销售环节进行整顿。凡进入市场销售的畜禽产品,必须是经过屠宰检疫的产品,对进入市场的畜禽产品要严格查物验证,不经屠宰场检疫合格的畜禽产品,不准进入市场销售,发现后要没收销毁。对不服从管理的摊床可以处以上限罚款,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取消摊位。
6、对运输肉品的车辆进行整顿。严禁非运肉车辆运输肉品,对非运肉车辆运输病害肉品,要按有关规定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