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局土地领域问题治理方案
划条件、价款、违约责任等内容。对非经营性用地改变为经营性用地的,应当约定或明确政府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依法出让。四是完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制度。要将建设项目依法用地和履行土地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的情况,作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一项内容。
(五)讲究政策,严明纪律。在开展土地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既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又要实事求是,区别对待。对自查出来的问题能主动认识和积极纠正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自查工作搞形式、走过场、敷衍塞责甚至掩盖问题、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六)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案件。要高度重视查办案件工作。坚决查处一批土地领域中的大案要案,适时通报典型案件的查处情况,发挥查办案件的威慑作用和警示教育作用。各部门要拓宽案源渠道,完善执纪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案件查处协调机制,搞好信息共享、案件协查和案件移送工作,统筹协调办案力量。
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