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案开展处置,并在2小时内先通过电话向县维稳领导小组和榆林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报告,然后再书面报告。收到二级事件相关信息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立即与事发地党委、政府取得联系,对事件信息进一步了解、核实,并提出处置建议,由领导小组在请示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后,决定启动i级应急响应程序,并根据事件的处置结果,宣布i级应急响应程序结束。
(1)靖边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民族宗教事务局及时将信息上报县政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调或组织协调与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共同参与事件的处置;负责对事件新闻发布内容的审核;必要时,报请县政府成立指挥部,启动相应程序开展处置。
a、协调外事部门参与处置或指导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的涉外事务。
b、协调教育部门参与处置或指导当地教育机关处置学校中发生的影响民族团结的事件。
c、协调公安部门参与处置或指导当地公安机关处置以下事件:不同民族公民之间或同一民族公民之间因土地、草场、矿山、水源、山林等权属纠纷及民事纠纷引发的聚众械斗等事件;因出版物、广播影视作品和互联网上出现违反民族、宗教政策,伤害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感情引发的群众集会、游行等事件;因在日常生活中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引发的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事件;需要公安部门参与处置的其它相关刑事案件。
d、协调民政部门参与处置或指导当地民政机关处置边界地区发生的因对行政区域界线实地位置认定不一致引发的涉及不同民族公民之间或同一民族公民之间的事件。
e、协调国土资源局参与处置或指导当地国土资源机关处置不同民族公民之间或同一民族公民之间因土地、矿产权属纠纷引发的事件。
f、协调水利局参与处置或指导当地水利机关处置不同民族公民之间或同一民族公民之间因水源权属纠纷引发的事件。
g、协调农业局参与处置或指导当地农业机关处置不同民族公民之间或同一民族公民之间因草场权属纠纷引发的事件。
h、协调广播电视局参与处置或指导当地播影视机关处置因广播影视作品中出现违反民族、宗教政策,伤害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感情引发的事件。
i、协调新闻出版部门参与处置或指导当地新闻出版机关处置因出版物中出现违反民族、宗教政策,伤害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感情引发的事件。
j、协调林业局参与处置或指导当地林业机关处置不同民族公民之间或同一民族公民之间因山林权属纠纷引发的事件。
k、靖边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参与处置或指导当地党委、政府处置以下事件:因出版物、广播影视作品和互联网上出现违反民族、宗教政策伤害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感情引发的事件;因在日常生活中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引发事件。
l、协调新闻中心负责指导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的对外报道。
(2)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在收到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信息并经民族宗教事务局主要负责人审核后,立即报县维护稳定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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