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完善,工作运行顺畅有序。
四是工作业绩好。切实贯彻落实全国、全市机关党建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核心任务,充分发挥教育、协助、保证和监督作用,扎实推进机关党建工作走在前列,党的建设与各项工作统筹兼顾,相互促进,推动本单位中心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五是群众反映好。机关党员干部执政为民、服务发展意识强,坚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注意倾听群众意见,诚心诚意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党群干群关系密切;机关办事制度规范,党员干部带头依法行政、严格照章办事;政风、会风、文风得到切实改进,机关工作务实、优质、高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得到严格落实,工作作风和工作实绩得到基层和群众认可。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当勤奋好学、学以致用的楷模。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成为熟悉政策的“活字典”、精通业务的“多面手”。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当锐意进取、爱岗敬业的楷模。勇于在工作上创新,积极探索新机制、新方法,推进科学行政、民主行政、依法行政,以创新的精神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埋头苦干、无私奉献,勇于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三是带头服务群众。当心系群众、服务基层的楷模。具有强烈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带头参加密切联系群众“三项活动”;带头落实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公开办事制度等措施,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四是带头遵纪守法。当清正廉洁、干净干事的楷模。牢记“两个务必”,自觉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中央、市委关于反腐倡廉的各项规定,带头执行党内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五是带头弘扬正气。当公道正派、弘扬正气的楷模。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积极参加红岩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公道正派,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三、扎实推进活动
市直机关党组织要根据自身实际况和党员的岗位特点,确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主题和载体。要按照六个环节,扎实有序推进创先争优活动。
(一)公开承诺。市直机关党组织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制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方案,明确创先目标、重点任务、时间进度和具体措施,党员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明确努力方向,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作出承诺,接受监督。
(二)积极争创。市直机关党组织和党员按照活动方案和公开承诺,认真组织开展和积极参加争创活动,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严格要求、履行职责,办好承诺事项,发挥作用、展示形象。要建立创先争优活动记实登记制度,对所属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参加创先争优活动的过程、重大事项和效果逐一登记备案。
(三)领导点评。市直机关党组织负责人通过参加下级党组织组织生活会、调研座谈会、情况通报会等方式,至少每半年对所属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一次集中点评。同时,结合日常工作及时了解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随时点评,实事求是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
(四)群众评议。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采取问卷调查、设置意见箱、召开座谈会、聘请活动监督员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每年组织开展一次群众集中评议,可与党员民主评议结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