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
协办单位:纪检室、各工商所
23、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机关年度学习教育计划,定期开展党风党性党纪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教育和主题教育。组织落实主要负责人带头讲廉政党课制度。
责任单位:纪检室
协办单位:各工商所
24、加强作风纪律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法律法规,坚持新任领导干部和工商干部廉政谈话制度。运用编制案例警示教育资料、开展专题反腐倡廉教育等形式,教育引导广大工商干部牢固树立为民执法、廉洁执法、公正执法、依法行政的执法理念,增强纪律意识,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政治基础,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责任单位:纪检室
协办单位:办公室(人教)、机关党支部、各工商所
(五)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25、认真落实青海省《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深化工商廉政文化建设。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把工商廉政文化建设与工商文化建设、文明和谐机关建设结合起来,深入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基层、进市场、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活动。
责任单位:办公室(人教)
协办单位:纪检科、各工商所
26、认真组织全省工商系统廉政文化建设宣传月活动,结合工商部门特点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加强对活动的协调和督导检查。总结推广工商廉政文化示范点的经验,在全局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文化氛围。
责任单位:纪检室
协办单位:办公室(人教)、机关党支部、各工商所
27、结合省局机关实际,认真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活动。运用廉政书画作品展览、廉政知识演讲比赛、文艺演出等活动载体,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
责任单位:纪检室
协办单位:办公室(人教)、各工商所
三、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发挥依靠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保证作用
(六) 坚持完善党内监督和有关反腐倡廉制度
28、健全完善局党组工作机制,健全议事规则,明确议事范围、议事程序。组织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党务公开制度。认真贯彻《青海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对干部进行经常性考察监督制度。坚持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和交流等制度。健全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发挥考核结果在干部任用和监督管理中的作用。
29、认真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完善考核办法。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坚持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研究制定《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廉政考察暂行规定》和《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实施办法》,并抓好贯彻实施。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责任单位:纪检室
协办单位:办公室、各工商所
30、坚持和不断完善领导干部离任、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进一步完善大额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制度,继续完善基建工程和物品采购招投标等制度,抓好制度的贯彻实施。
责任单位:财务室
协办单位:办公室、各工商所
(七)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管理和“窗口服务”等制度
31、进一步梳理行政执法依据,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开展对执行省局“两个规范性文件”情况的检查。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制度,加强执法证动态管理。研究制定《民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案件主办人制度》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