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风建设示范单位。(负责单位:监察室及有关科室、单位)
3. 继续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拓宽和谐社区示范单位覆盖面。在全市打造13个(每县市区1个)精品农村社区。(负责单位: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
4. 继续推进社会福利服务设施建设,向民政部争取“蓝天计划”项目1-2个,县(市、区)社会福利中心建设计划项目13个;加强联系沟通,强化督导,有力推进市本级社会福利中心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项目建设。(负责单位:社会福利科、社会事务科)
5. 集中力量抓好居家养老示范点,具体指导并达到中心城区2-3个、县(市)城区1-2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负责单位:市老龄办)
6. 积极启动全市城乡一体化的退役士兵实用技术和劳动技能培训,开办自主创业培训课程,加强就业服务指导,为退役士兵提供创业服务绿色通道。(负责单位:优抚安置科)
7. 服务社会组织创业发展。巩固专项治理工作成果,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发挥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职能作用。降低登记门槛,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发挥其化解矛盾、凝聚人心、共建和谐、促进发展的积极作用。(负责单位:民间组织管理科)
(五)组织开展民政政策宣讲活动
1. 继续更新完善 “吉安民政网站”专栏,采用问答式,宣传民政法规政策。印制宣传册发放到基层和服务对象。
2. 局机关组织宣讲团赴基层宣讲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兴办社会福利机构、开办社会福利企业、举办养老服务机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优惠政策。
(六)继续开展优化创业环境活动
1. 进一步加大行政审批改革力度。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回头看,确保“三个至少缩减30%” 落实到位。对保留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行再梳理,公布项目表格和行政审批办理流程图。加快构筑全市民政系统网上办事平台,推行行政许可网上审批。(负责单位:办公室、民间组织管理科、行政服务科)
2. 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按照《xx省民政厅行政执法依据目录》和《xx省民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细化标准》等文件规定,落实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深化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改革,规范行业协会服务和收费行为。(负责单位:办公室、民间组织管理科、行政服务科)
3. 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通过民政网站、电子屏幕适时公开民政政务。继续实行和完善“一站式服务、一窗式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审批”的服务方式。(负责单位:办公室、民间组织管理科、行政服务科)
4. 进一步健全完善和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负责单位:监察室)
5. 进一步加强对群众投诉以及监测点反映问题的督查督办。严肃查处影响机关效能、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人和事。(负责单位:监察室)
五、工作步骤
活动分为学习动员、组织实施、总结考评三个阶段。
(一)学习动员(2010年1月16日—2月28日)
局机关各科室、单位对“创业服务年”活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重点是认真做好思想发动和学习培训,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全省机关效能年活动总结暨创业服务年活动动员电视电话会议和吴新雄省长的讲话精神,学习全市机关效能年活动总结暨创业服务年活动动员大会精神,学习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支持创业方面的政策文件以及法律法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