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多样;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建设稳步推进;企业文化建设载体新颖、特色鲜明。
四、方法措施
1、制定方案。市直各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抓住创建党建工作示范点活动这一契机,进一步推进基层党建各项工作科学化水平。各基层党组织要对自身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梳理,准确掌握现状,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的创建方案,明确创建目标、内容、标准条件、保证措施、单位的职责以及责任人,确保创建措施的落实。今年,市直各单位制定的创建方案于2010年9月10日前报市直工委组宣部。
2、重点培育。工委将立足不同创建单位的实际,采取召开工作推进会、现场经验交流会等多种形式,高质量地扶持培植好示范点。在整体推进的基础上,通过重点培育,促使创建单位出实招、创特色,真正成为可供全市基层党组织学习的典范。
3、自查申报。每年初,市直工委将按照上级要求并结合市直党建工作年度安排,制定具体示范点考核细则。市直各类型基层党组织对照标准开展自查自评,向市直工委进行党建工作示范点的申报。
4、考核评定。市直工委严格对照示范点创建标准,对候选单位进行实地考核,评定市直党建工作示范点,并对评定结果进行公示。
工委在评定的市直党建工作示范点中,择优推荐为全市党建工作示范点的候选对象。
5、动态管理。每年“七一”前,市直工委将根据考核结果对示范点进行表彰,命名挂牌。对市直党建工作示范点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进行复审,不搞“终身制”,对工作滑坡,不再符合示范点要求的,及时进行调整,予以摘牌。
五、组织领导
1、提高思想认识。在市直单位基层党组织中开展创建党建工作示范点活动,是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一项重要措施,是不断探索新思路、新方法,实现党建工作创新发展的有效形式,是以点带面,进一步提高基层组织建设整体水平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加强党建工作示范点建设的重要意义,要把创建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切实抓紧抓好。
2、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党组织是创建工作的组织者,要把创建工作列入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实施此项工作;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是创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精心组织,切实履行职责;要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及时分析创建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完善提高的办法措施。工委将建立工委领导党建示范点联系制度,扎实抓好示范点创建工作。
3、加强指导督查。工委适时对示范点建设工作开展检查与指导,及时掌握示范点党建工作进程和动态,帮助解决示范点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注重工作实效,针对不同领域创建单位的实际情况,加强分类指导,加强检查督促。
4、强化整体推进。市直各党组织要及时总结提炼党建示范点建设中的新鲜成果和典型经验,运用各种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示范点的成功经验。工委将有计划、有步骤地把点上的经验做法及时推广到面上去,充分发挥党建示范点的引导、带动和辐射作用,进一步推动市直单位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超级秘书网:htt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