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争创目标任务,形成对标定位工作计划,实行“四定一承诺一公开”制度,即定目标、定任务、定计划、定措施,并通过公示栏、党员大会、村民大会、员工大会等形式,做出公开承诺,定期将承诺事项的落实情况向群众公开。
2、督导检查,考核评议。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经常深入基层,了解掌握活动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要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适时进行点评,实事求是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每年评定一次“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五个模范”优秀共产党员。评定工作与每年的党组织考评分类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紧密结合,对凝聚力低、战斗力差、完不成重点工作任务、群众满意度低的党组织,评定为后进党组织,限期整顿转化;对争创积极性低、工作表现差、群众威信低的党员,评定为不合格党员,按有关政策规定进行教育转化和处置。要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和党组织书记履行基层党建职责述职的重要内容,把创先争优考评结果作为领导班子评先评优和党员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3、舆论造势,典型推动。充分发挥县“两台一讯”、公众信息网、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党建网等载体的作用,通过开设专栏,组织专题文艺演出和巡回报告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创先争优活动的重大意义和目标要求,积极动员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参与。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在单位醒目位置刷写悬挂标语条幅,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要注重总结反馈创先争优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迅速掀起活动高潮。要加大典型选树力度,突出抓好“十大农村党组织书记标兵”和“双十佳”(十佳农村党组织、十佳农村党组织书记)选树和表彰工作,推动创先争优活动开展。、2011年“七一”前,县委分别对先进基层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基层党组织要对优秀共产党员进行表彰奖励。2012年“七一”前,县委表彰“—2012年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并优中选优,向市委推荐表彰。
四、组织领导
1、强化工作领导。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关系按党组织隶属关系确定。县委成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由县委组织部和宣传部牵头,县委办、纪检、政法、统战、农工、民政、教育、卫生、司法、财政、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参加,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指导。领导小组成员要建立创先争优活动联系点。各级党组织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负责本单位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实施。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县直有关单位要成立指导小组,加强对相关领域(行业)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指导。要注重发挥党建工作指导员和大学生“村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的作用。各级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让广大群众充分参与到活动中来,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接受群众监督。要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创先争优活动带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开展创建先进集体、争当先进个人活动。
2、实施分类指导。农村党组织要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深化“三级联创”活动有机结合,开展设岗定责、公开承诺、评星定级、民主议政、党员创业等主题活动;国有企业党组织要围绕提升企业经济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设立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机关党组织要围绕转变作风、提高效能,继续深化“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教育系统党组织要围绕深化教育改革、办人民满意教育,开展以“学生评教师、教师评校长、社会评学校,教师进家庭、学校进单位、家长进学校”为主要内容的“三评三进”主题活动;卫生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