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刺、脐带穿刺、产前诊断b超。按实际产生费用给予免费,每人不超过1200元。
工作流程:凭本人身份证、民政部门发放的困难家庭有效证件,到县妇幼保健所接受孕期保健,县妇幼保健所确定需进行产前诊断的,发给《优生促进工程免费产前诊断服务券》;第一孩为病残儿的再生育孕妇凭县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第一孩病残再生育证明、生殖健康服务证,到县妇幼保健所领取《优生促进工程免费产前诊断服务券》。相关孕妇凭《服务券》到妇幼保健院接受产前诊断,费用先由符合条件的孕妇自行垫付,凭发票再到县妇幼保健所报销。
(五)困难家庭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
困难家庭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仍依照《优生促进工程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执行。
(六)产前筛查部分减免
享受对象:户籍在本县,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孕妇,或在新工作一年以上并持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外来孕妇。
检查项目及减免费用:产前筛查由二联筛查(110元)升格为三联筛查(150元),检查费用由政府每人补贴50元。
工作流程:县妇幼保健所或各妇保定点乡镇、街道卫生院在孕产妇保健建卡时凭孕产妇身份证、《生殖健康服务证》或《再生育证》发放《优生促进工程产前筛查减免服务券》,凭《优生促进工程产前筛查减免服务券》,在定点筛查单位(县妇保所、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新康医院、城东医院,上述五家单位任选一家)享受50元的减免服务;其中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城乡低保户、低保边缘户、重点优抚对象及其他困难家庭中的孕妇凭民政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需登记号码)产前筛查费用全免。
(七)病残儿免费鉴定
享受对象:户籍在我县,符合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条件的家庭均可享受免费病残儿医学鉴定。
检查项目及免费标准:独生子女病残儿医学鉴定。免费标准为每例200元。
工作流程:由患儿父母计划生育管理地计生办向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人发放2张《优生促进工程优生服务券》,凭此券在规定时间参加由人口计生委组织的免费鉴定。
(八)免费补充优生营养素
享受对象: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城乡低保户、低保边缘户、重点优抚对象、其他困难家庭的孕产妇及第一孩经医学鉴定为病残儿并批准生育二孩的孕产妇。
检查项目及免费标准:孕妇优生营养素的免费补充。免费标准为每例200元。
工作流程:符合享受条件的对象,凭民政部门或乡镇、街道提供的困难家庭证明、市独生子女病残儿医学鉴定小组出具的《独生子女病残儿医学鉴定结论通知书》,向户籍所在地计生办领取《优生促进工程优生服务券》2张,凭《优生促进工程优生服务券》向县计生指导站领取价值200元的优生营养素。
(九)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
享受对象:父母一方户籍在新的新生儿,或在新工作一年以上并取得《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原《暂住证》)或《浙江省居住证》的外来人员的新生儿。
检查项目及免费标准: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症和苯丙酮尿症两种疾病的免费筛查,费用为55元。
工作流程:县妇幼保健所或各妇保定点乡镇、街道卫生院在孕产妇保健建卡时发放《优生促进工程新生儿免费疾病筛查服务券》,新生儿凭券在分娩医院享受免费筛查项目检测。
(十)免费听力筛查
享受对象:父母一方户籍在新的新生儿,或在新工作一年以上并取得《临时居住证》(原《暂住证》)或《浙江省居住证》的外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