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局地质灾害排查整治方案
域,特别是居民点位于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或潜在地质灾害可能影响范围内的;
2.紧靠人工高陡边坡坡脚或位于边坡上方,边坡稳定性较差或不稳定以及位于坡度大于 25度山坡坡脚或坡上。
3.城镇、村、医院、学校、集市等人员集中地,公路交通沿线和重要工程建设活动区。
(三)排查要求。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的再排查工作要求在7月底前完成,并力争在7月27日前将“地质灾害隐患排查表”报县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要对排查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包括有新变形迹象的已知地质灾害隐患点),组织专业小分队,查明地质灾害威胁情况,提出防治意见。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及时就地确认防灾责任人,组织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发放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编制隐患点防灾预案,落实各项防灾应急措施,并负责做好排查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治工作。
三、再排查的组织要求
本次排查范围广、任务重、时间紧,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迅速行动。县里成立由分管县长任组长,国土、财政、交通、水利、建设、教体、林业、旅游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工作组。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组,明确职责任务,落实工作经费,提高工作效率,确保质量,做到查找隐患不遗漏、避险措施确保到位,按时完成排查工作任务。
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