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体系。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动员和组织民间力量参与调解工作,通过试点探索、规范提升后进行深化推进,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加强信访调处工作,通过完善领导干部现场接访、网上接访和驻村下访,以及部门负责人定时定点接访、机关干部下乡随访,畅通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理顺群众情绪,化解矛盾纠纷,消除不稳定因素。把建立和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作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问题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加强与群众的交流沟通,科学民主决策,取信于民,减少对抗,努力营造和谐的发展环境。
4、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体系。按照绍兴市统一要求,加快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专业机构建设步伐,规范机构名称、理顺管理体制、明晰工作职责,形成系统完整的县、镇、村三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开展经常性的出租房屋治安、消防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健全高危流动人口排查、列管、控制工作机制,全力遏制流动人口违法犯罪高发态势。
5、深入开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采取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的方法,组织开展严打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杀人、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和抢劫、抢夺、入室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6、深入开展治安隐患排查整治活动。深入开展对重点行业、重点单位的治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强化涉危涉爆、物流货运、旅游行业的规范化管理,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预防重特大事故发生,全面加强内部单位特别是供水、供电、供油、电信等重点单位的安全防范工作,不断提升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7、深入开展基层平安宣传教育活动。采取灵活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舆论工具,制作标语、宣传牌、公益广告、文艺活动等宣传载体,开展滚动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平安建设中来。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单位要把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作为深化平安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任务,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层层分解落实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把各项基层基础工作落到实处。
2、落实保障措施。要加大对基层政法综治基础建设的经费投入,切实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保障。要关心爱护基层从事综治、维稳和平安建设工作的干部职工,及时帮助解决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
3、严格考核奖惩。把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及其成效作为平安建设和综治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检查考核力度。要大力宣传、表彰基层基础工作成效显著或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对因基层基础建设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引发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地方,坚决实施“一票否决”,并严肃查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