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进一步规范农村普通食品商店的经营行为,加强准入管理,督促农村食品经营者实施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不合格食品退市和质量承诺制度,基本消除“三无”、假冒过期食品经营行为。加强对农贸市场监管,落实各项市场管理制度,经营者按规定取得有关手续。
5、加强消费领域食品卫生监管。积极推进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普及面达80%以上。按照食品卫生许可条件开展食品卫生许可整治。加强对餐饮业的日常卫生监管,落实餐具消毒、保洁和防蝇措施,督促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食堂餐饮单位食品卫生抽检合格率和餐具消毒合格率达90%以上。食堂餐饮和大中型饭店100%,推行原料进货索证、验收和溯源制度。全面开展农村土厨师培训、家宴申报、现场管理等内容的农村家庭集体聚餐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农村自办宴席的食品卫生宣传指导。
6、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作用,在文化下乡活动中,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建立固定的宣传教育阵地,利用农村宣传橱窗定期刊出食品安全知识,制作路边墙体标语,在主要场所设立食品安全宣传广告牌或宣传横幅,将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列入中小学生安全教育课程;组织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和种植养殖户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生产技术培训。
四、工作步骤
创建工作从4月至7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4月)乡政府制定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分工,明确创建目标、任务,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5月至7月)乡政府协同有关部门按照实施方案开展创建工作,围绕创建工作目标具体抓落实。
第三阶段:由县食安办根据本实施方案的目标管理要求进行现场检查和评分并验收。
五、工作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创建食品安全示范乡是当前创建新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展示新时期农村食品安全发展水平的一项民心工程。相关单位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组织上加强领导,成立食品安全示范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把他列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
2、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各村、有关单位要把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履行创建工作主体的责任,乡食品领导小组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使创建扎实有效推进。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食品安全示范乡建设需要政府、企业、消费者等社会各层面的了解、支持和参与。按照“三贴近”的要求,加大宣传力度,开展食品安全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的活动,宣传食品安全示范乡建设的意义,及时报道创建工作动态和食品安全信息,形成积极的互动机制,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