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区政府及国土房管系统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国土房管系统集中开展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区开展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目标要求,结合我局信访工作实际,特制订*房管局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阶段性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和用好新的上升期,以构建和谐社会为主线,紧密联系我局职能范围内信访突出问题,认真开展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全面深入排查矛盾纠纷和信访隐患,着力预防和减少新的矛盾和问题,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为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维护社会稳定,共同建设和谐*做出新的贡献。
(二)阶段性工作目标
按照区信访联席会议提出的集中化解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纠纷;夯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突出矛盾纠纷的工作基础;基本建立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长效工作机制和市局“两个确保”(确保我市进京非正常访数量逐月下降,尽早退出前5名;确保拆迁方面进京访的批次、人数和排名明显下降)、“一个千方百计”(千方百计减少和控制不可预见的群体性事件进京访)的目标要求,认真做好信访案件的清理、处理、核查、息诉罢访工作。对*年以来上级领导批示交办的,市、区联席会议办公室交办的,上级信访部门交办未结的及赴京上访未息诉罢访的案件进行彻底地排查梳理,并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注重预防,超前化解的原则;坚持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的原则;坚持以疏导教育为主的原则;坚持责任追究原则。制定并落实处置措施,严格做到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落实到位,切实解决本单位本部门的信访突出问题及信访隐患,确保稳定,确保全年信访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二、具体工作安排
根据市局、区政府联席会议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局信访工作实际,全面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排查清理阶段(*年4月15日至4月25日)
1.局机关各科室以及各基层单位要形成“拉网式、全覆盖、不间断”的工作机制和模式,进行横到边、纵到底的全方位排查分析,深入、彻底地查找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全面排查各种信访突出问题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上级交办未结、未息诉罢访的案件以及越级集体上访、重复上访未息诉罢访的事项进行认真排查梳理。
2.要通过领导干部下访、接访及召开分析会、矛盾纠纷排查会,全面摸清矛盾纠纷和信访不稳定因素,要按照诱因、时间、地点、单位、涉及人数、重点人员、事态发展预测等七项要素,逐件登记造册,建立台帐,注明包案领导、责任部门、具体承办人和拟定的办结时限。
3.4月25日前《*房管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上报表》(附件1)及《*房管局重点信访案件台帐》(附件2)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报局办公室(含电子版)。
4.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将采取听汇报、查台帐、看案卷、开分析会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阶段集中化解处理阶段(*年4月26日至5月25日)
1.各单位、各部门对排查出的信访突出问题和信访隐患,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包案领导和责任单位,明确解决措施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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