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别加4、3、2分(2、1、0.5分),在县级“两办”信息及新闻媒体发表教育方面文章、信息,每录用一篇(条)加2(0.2)分。
3.学校管理、教学质量、安全稳定等工作特色明显、成效显着并被评为县以上先进的学校,给挂片、挂点领导干部加1分。
4.完成县委、县政府安排的招商引资、新农村建设、“三送”活动等中心工作,成效显着、获得县以上表彰的,给相关领导、工作人员加2分。
(六)扣分项目
1.干职工出现违纪现象受到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的,一次从总分中扣5分;受到处分的,一例从总分中扣10分,并追究相关责任;受到刑事处分或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予以一票否决,年终考评定为不合格,取消本年度所有评优、福利待遇。
2.因主观原因出现工作失误,造成单位受通报批评的,一例从总分中扣5分。
3.挂片、挂点学校出现重大安全稳定责任事故的,一次从挂片、挂点干部的总分中各扣5分;有严重过失或负有直接责任的予以一票否决,年终考评定为不合格,取消本年度所有评优、福利待遇。https://
五、结果使用
(一)目标管理考核结果与津补贴发放挂钩。按“年度津补贴发放总额×干职工个人年终考核得分÷100=所得的津补贴”的公式计算发放每个干职工的津补贴。
(二)实行争先创优奖励。对争先创优的干职工除在考评中按上述办法给予加分外,并实行如下奖励:
1.对为完成特殊工作、紧急任务经申报批准加班的人员按50元/天·人标准发给加班补助。
2.对全年出满勤的干职工发给奖金300元。
3.当年被评为“先进股室”和“年度考核优秀等级”的,分别发给奖金1000元、600元;教育教学工作或中心工作获得国家、省、市、县级表彰的,对相关股室或工作人员分别发给奖金3000、2000、1000、800元。
4.对有突出贡献的实行特别奖励。
(三)严肃考核结果。对失职渎职,造成工作落后或重大损失的有关责任人员,经年终考核确认后(构成违法违纪需追究责任者另行处理),给予分流下岗、降低待遇、调整岗位、调出机关、责令辞职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