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开展机关作风建设活动方案
。各级机关对“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报送县“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效能办)。要研究制定巩固扩大活动成果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将行之有效的做法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形成务实、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切实加强对“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领导,决定成立xx县“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肖秀福兼任主任,叶惠萍、朱业新兼任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督查、指导和考评。各级机关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负责抓好活动的组织实施。
(二)强化措施,严格奖惩。年底,县纪委、监察局xx县直机关党工委、县效能办将组成考评检查组,对各级机关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对被查实作风建设存在问题的个人,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同时还要上追一级,并将机关作风建设考核与整体工作考核相挂钩,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个人评先评优和党建工作先进单位考评、文明单位考评的重要依据。
(三)注重结合,务求实效。各级机关要坚持把“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与县实施项目工作团队及重点项目工作组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机关作风建设促进项目工作全面发展,用项目推进的实效来检验机关作风建设的成效,推进全县上下形成“围绕项目抓作风、抓好作风促项目”的良好氛围。
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