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套措施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是对财政性资金的账户设置和收支缴拨方式的根本性变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加强协作,确保改革工作顺利进行。https://
(一)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编制改革。按照内容完整、项目明细、定额科学、程序规范的原则,全面细致地编制部门综合财政预算,逐步使所有财政性资金的支付建立在明晰的预算基础上,为全面实施国库单一账户制度创造条件。
(二)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制定《望城县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望城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会计核算暂行办法》、《望城县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资金银行支付清算办法》等相关制度,建立和完善县级财政支出对账制度和报表体系,保障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
(三)建立稳定、安全、高效的财政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财政、人民银行、代理商业银行和预算单位的网络互联,确保财政性资金支付、清算和信息反馈等各项业务的科学管理和安全高效运行。
(四)强化监督制约机制。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预算单位资金使用的监督,认真审核预算单位资金使用计划和支付申请,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人民银行望城支行要加强对代理财政收付清算业务的商业银行的监控,充分发挥人民银行对代理商业银行办理财政收付清算业务的监管作用;审计部门要结合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促进各预算执行单位依法履行职责。通过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四、改革的组织领导
县人民政府通过县财政税收领导小组加强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领导,县财政局、人民银行望城支行具体承办日常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实行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明确负责人分管,安排专人配合做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工作,确保改革顺利实施。
五、改革的实施步骤
按整体设计、分步实施的原则,*年12月18日县财政局、劳动局、农机局、安监局、规划局、文物局的所有财政性资金进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从*年4月开始全县逐步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