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争在11月底前将排查出的信访问题和信访隐患全部结案,材料要做到一人一卷,一案一报,并由主管领导签字后上报。
2.总结验收。各单位、科室要认真总结本次活动开展情况,对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及时整改,确保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起到实效。同时做好接受上级信访部门检查验收的准备。
3.各单位科室对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有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进行推荐培养,好的典型经验将向市局推荐表彰。
三、工作要求
1.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各单位、科室都要充分认识集中开展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专题研究,专门部署,各单位、科室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重大问题要亲自处理,分管负责同志要集中精力,全力以赴具体抓,班子成员要密切配合,抓好整治工作。各单位、科室信访工作人员要及时掌握本单位信访新动态,做好上访人员的思想工作和矛盾的调解工作,要坚持正面的宣传,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不激化矛盾,不回避问题,不推卸责任,积极、主动的把问题解决在本单位。
2.突出重点,讲究实效,完善机制。要结合当前房管工作的实际问题,把握重点,主攻难点,特别要针对拆迁、房屋安全使用、物业管理、修缮服务等热点问题,做好方方面面的社会工作,更加注重民生问题纠纷的排查化解,确保稳定工作的推进,不出乱子。要本着实事求是态度,确定重点方面和重点对象,责任到人,限期解决。坚持每月的排查次数,(排查化解情况每10个工作日报送局办公室一次,第一次于4月25前报送)切实提高处置化解矛盾纠纷事件的水平和能力,坚持把处置化解矛盾纠纷事件的着力点放在准确判断事件性质上,及时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要严格政策,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坚持疏导教育与依法惩处相结合,把疏导教育贯穿活动的全过程。要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依法依规及时就地处理问题,坚决克服官僚主义作风和推诿拖拉等不负责任的行为。以上方案落实情况,将列入本年度各单位、科室信访工作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