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应急所需。加强应急所需。加强县120急救中心的网络平台建设和信息通讯手段。
牵头单位:县卫生局、县财政局、县委编办;配合单位: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政府
(五)积极探索公立医院改革
20.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选择县医院开展改革试点。积极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等有效形式,明确公立医院所有者和管理者的责权,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
牵头单位:县卫生局;配合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人事局、县委编办、县劳动保障局
21.推进公立医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推行人员聘用制度,加强聘后管理和考核工作,并把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岗位变动、职务晋升、薪金调整和奖惩的依据。完善医务人员职称评定制度,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
牵头单位:县卫生局、县人事局
22.完善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年开展全县公立医疗机构功能、布局、数量等的调研,为*年编制公立医院设置规划提供依据。完善和落实民营医院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形成多元办医格局。落实民营医院在医保定点、科研立项、职称评定和继续教育等方面与公立医院享受同等待遇,对其在服务准入、监管等方面一视同仁。落实非营利性医院税收优惠政策,完善营利性医院税收政策。
牵头单位:县卫生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县劳动保障局、县人事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
23.继续开展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医药费用控制工作。把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作为控费工作的重点,规范医疗和收费行为,探索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按人头付费等付费方式的改革。落实医院销售药品差别加价政策,为完善医院补偿机制、取消“以药补医”创造条件。https://
牵头单位:县卫生局、县劳动保障局、县物价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24.强化医疗服务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机构临床检查、诊断、治疗、药物使用等医疗执业行为,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和适宜技术,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牵头单位:县卫生局
25.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落实省上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相关投入补偿政策、基本药物政策和医疗保障政策,着力提升中医药服务特别是城乡基层中医药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牵头单位:县卫生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26.探索解决医患纠纷的有效方式和途径。成立xx县医疗纠纷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xx县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成立医患纠纷调处中心,全面引入第三方调解,建立保险理赔机制,探索建立医患纠纷处置长效机制,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维护医疗机构的正常工作秩序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卫生局、保险公司;配合单位:县综治办、各乡(镇)政府
(六)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
27.做好卫生信息化建设前期准备工作。按照省上要求,开展卫生信息化建设调研和相关准备工作,探索建立居民健康信息系统。逐步对医疗机构信息系统进行ic卡接口改造和刷卡终端设备更换,为实现社保卡就诊一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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