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的本科毕业生,给予每人每年5000元的学费补助。实施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工资补助制度,对农村乡镇卫生院在岗的编制内人员和离休人员按人均3600元/年的标准、退休人员按退休前岗位所对应的在职卫技人员补助标准70%给予补助。落实对乡村医生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等任务给予合理补助工作。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县卫生局、县人事局、县委编办
(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13.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根据国家确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通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等9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牵头单位:县卫生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政府
14.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针对主要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职业病等重大疾病和严重威胁妇女、儿童、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的健康问题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处置需要,由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在继续实施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控和国家免疫规划、农村妇女住院分娩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的基础上,增加实施为8~15岁人群接种乙肝疫苗,*年争取为14~15岁人群进行接种;为全县农村育龄妇女孕前3个月和孕早期3个月免费补服叶酸;大力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继续为贫困白内障患者开展复明手术;为全县15岁以上城乡低保妇女开展乳腺癌和宫颈癌免费检查。
牵头单位:县卫生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建设局、县残联、各乡(镇)政府
15.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制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体系、妇幼保健机构建设规划。加强儿童医疗救治体系建设,在县医院设立儿童重症监护室。加快卫生监督机构和队伍建设,改善卫生监督机构执法条件。
牵头单位:县卫生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
16.建立无偿献血长效机制。强化无偿献血工作,促进临床合理用血,确保血液质量安全。
牵头单位:县卫生局
17.大力推进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完善卫生部门牵头,宣传、广电、教育、农业等多部门协调合作的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在新闻媒体设立公益性的“健康栏目”,普及健康知识和卫生政策。以合理膳食和适量运动为切入点,积极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创建“行动”精品社区,倡导和宣传健康生活理念。《健康66条》传播活动覆盖率达30%,全县人群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分别达60%和40%。
牵头单位:县卫生局、县广电局;配合单位:县委宣传部、各乡(镇)政府
18.保障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经费。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人员、发展建设、公用和业务经费由政府预算全额安排,服务性收入上缴财政专户或纳入预算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年按人均经费不低于15元安排。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卫生局
19.继续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健全全县卫生应急救治体系,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多部门沟通、协调和互动机制,加强部门间联防联控。制定和完善应急总体预案和各项具体措施。不断完善各类专业队伍和专家库建设,强化培训、演练,提高队伍的应急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完善应急物资储备机制,加大经费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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