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xx省*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闽政文[*]155号)和《xx市*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南政综[*]169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工作,确保医改目标如期实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省、市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要求,*年实现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全体城乡居民,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率达到90%以上,全县农民参合率达到95%。加强基本药物流通、使用、报销等环节的管理,推进基本药物合理使用。加强列入年度计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推进杭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持续健康发展。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不低于15元。探索开展公立医院改革。
二、工作任务
(一)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1.扩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一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全体城乡居民,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参保率达90%以上,农民参合率达到95%。二是基本解决医改后关闭破产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问题。三是积极推进城镇非公企业职工、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直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就业不稳定的农民工纳入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也可自愿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户籍所在地的新农合。灵活就业人员自愿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四是当年农村出生的新生儿(婴儿)随母亲纳入新农合保障范围。
牵头单位:县劳动保障局、县卫生局;配合单位:县经贸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地税局、各乡(镇)政府
2.稳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一是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75%、50%以上,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4倍左右。二是根据“保当期”和基金结余情况,适时调整现行政策,组织开展对当年得大病的参保城镇居民进行二次补偿。三是适时开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现行的“个人账户管门诊”转为实行普通门诊费用统筹。探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费用统筹。四是新农合筹资水平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100元。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县xx县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60%、40%以上。县定点医疗机构无法诊治的特大病种,确需转到上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经严格审查批准,其住院费用可比照县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补偿比例予以报销补偿。全面推行“大病统筹+门诊统筹”补偿模式,切实提高参合农民受益面和受益水平。
牵头单位:县劳动保障局、县卫生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政府
3.提高医疗保障管理服务水平。一是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充分利用“金保工程”,初步建成全县统一的社会保障卡系统,实现城乡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就医完成身份认定、诊疗记录和费用结算全过程。二是进一步完善异地安置、异地工作、异地就医人员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机制,完善参保地和就医地之间医疗费用审核、支付以及对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等经办事务协作的办法。三是制定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明确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在各地之间互认,解决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跨制度、跨地区转移接续问题。四是完善新农合信息系统,实现县内定点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