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力度,个人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最高额度为5万元;符合条件的人员合伙经营和共同创业的,可按其吸纳人员的人数和人均5万元以内的额度申请贷款,最高不超过50万元;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根据其实际人数合理确定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经审核合格的享受财政贴息。
(二)健全创业培训体系,提高创业者的创业能力
建立满足城乡各类劳动者创业的创业培训体系,将所有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劳动者纳入创业培训,使创业培训形成点多、面广、覆盖率高的新格局。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增强创业培训的针对性,提升培训实效。
1、实施创业能力提升计划。鼓励区内有创业意愿的人员参加区创业培训定点机构举办的gyb(产生你的企业想法)、syb(创办你的企业)创业培训。
2、加强创业实务培训。有针对性的设立和更新创业培训课程,重点围绕公司注册、证照办理、合同签订、法律常识、贷款申办等开展实务培训,帮助创业者增强创业能力。
3、实行创业培训补贴制度。根据创业培训合格情况,对培训机构按政策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及创业后续服务补贴。 https://
(三)构建创业服务体系,为创业者提供优质服务
根据城乡创业者的需求,依托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和工作站,创建创业项目库和创业基地,组织开展项目开发、方案设计、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
1、健全创业指导服务网络。深入开展创建活动,着力构建培训——服务——就业创业链,努力形成一体化的创业就业格局。成立区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各街(乡、局)相应成立创业指导服务工作站,将创业服务延伸至社区、村组,为各类创业主体提供政策咨询、创业培训、项目开发、小额贷款、税费减免等“一站式”服务。
2、加强创业项目库建设。建立区创业项目库,科学编制产业导向目录,建立和完善适合各层次创业者的创业项目,开展项目推介活动。
3、创建创业基地。结合全区实际,加快金丹科技创业大厦等创业基地建设,切实发挥创业基地的吸纳作用和示范作用。注重部门联动,在政策上给予扶持,增强基地吸纳和集聚生产要素的能力,吸引创业项目向基地集中。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创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区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迅速制定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职能,搞好协调配合,及时交流情况,共同做好创建工作。各街(乡、局)和社区(村)要积极根据创业者需求,完善各类创业服务。
(三)强化绩效考评,狠抓督查考核。全区要将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区工作纳入考核体系,形成分层次、分系统推进创业促就业的工作体系。区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委办、区政府办要加大工作督查力度,对成绩突出、服务优质高效、创业主体评价较高的部门和街(乡、局)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推诿、效率低下、影响创建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并进行责任追究。
(四)注重宣传引导,营造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