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集中整改阶段(10月中旬至11月上旬)
学校要对照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和纠风部门通报的问题和意见,深入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认真进行整改。对能迅速解决的问题,要迅速解决;对不能迅速解决的问题,要创造条件限时解决;对涉及政策性的问题要通过媒体或当面沟通等方式做出说明,让广大群众真切感受到整改工作力度和效果。针对评议发现的问题,制订、完善本单位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四)接受测评阶段(11月中下旬)
针对前期的自查自纠和行评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开展专项整改工作,确保问题得到尽快解决。积极配合区行评办做好集中社会问卷调查、专项测评和日常检查考核工作。
(五)考核总结阶段(12月份)
学校根据考核结果,向区教育局报送民主评议工作总结。
四、评议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学校要把评议活动作为履行职责、落实教育改革发展稳定、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组长,负责行风评议工作,教导主任为副组长具体抓行风评议工作,工会主席、后勤主任、教研组长为成员,分工负责专项工作,确保评议工作有序进行。
(二)加强宣传,争取主动。学校要通过悬挂评议工作宣传标语、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等方式,营造迎评工作氛围。从维护全市教育系统良好形象的角度认识整改工作的紧迫性,从完善学校管理,提高全体教职工素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需要,认识整改工作的必要性,切实改变消极对待和无所谓情绪,实现“要我改”为“我要改”的思想飞跃。同时,要积极宣传报道正面典型以及纠错工作动态,办好民主评议工作专栏。
(三)抓好整改,务求实效。学校要切实采取措施,解决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坚决纠正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以良好的政风、教风、学风取信于民。
(四)严明纪律,人人参与。学校要主动配合纠风部门工作,严格遵守评议纪律。要将评议工作要求渗透到教育教学管理和教育教学具体工作各个环节,落实到每个教育工作者的一言一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整改是关键,学校将按照区教育局的统一部署,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按照此整改报告,有计划地开展整改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做到以改促建设,以改促改革,以改促发展,并力争在整改行动中,做到思想认识领先,整改行动领先,行风建设领先,整改成绩领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