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哄抬房价行为;
(8) 是否存在不按规定进行合同备案行为。
2. 房地产经纪机构
(1) 是否存在未经备案开展经营的行为;
(2) 是否代理销售无证商品房;
(3) 代理成交的存量房是否公示;
(4) 是否存在非法赚取房屋交易差价行为;
(5) 是否存在为禁止转让的房屋提供中介服务的行为;
(6) 是否存在占压当事人房款的行为;
(7) 服务场所是否公示《中介服务收费标准》;
(8) 服务场所是否公示《中介服务标准》、《服务内容》、《执业规范》和投诉电话。https://
第三阶段,整改处理阶段(8月12日-8月20日)。对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梳理,对存在不规范经营行为的企业进行责令整改;对需要进行处罚的企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处罚;对普遍存在的典型问题,通过媒体予以曝光,达到警示企业、提醒群众的目的。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8月21日-8月31日)。8月21-24日,摸清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底数,汇总情况,弄清存在问题,按问题类型剖析原因,总结检查中的经验做法及效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并于8月24日前将检查总结及相关资料上报市局。
五.组织领导
这次检查是落实37号文件精神的重要措施,是保障我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确保国办37号文件要求落到实处的具体行动,为使检查达到预期效果,我局成立专项领导小组,由孔淑英同志任组长,安承明局长任副组长,丁连生、李广茂、张红梅、周萍同志为小组成员,负责检查的组织实施,确保抓出成效,不走过场。
六.几点要求
1.提高认识。此次检查是落实国办37号文件精神的重要措施,是当前的重要任务,我们一定要站在执政为民和建立和谐房地产市场的高度,认识规范房地产市场的重要性,关系国民经济的发展,关系群众生活。
2.抓典型,以点带面。根据检查中发现的典型问题,区分不同类型,深入分析研究,剖析原因,制订相应措施,对违规行为给予相应处罚,通过以点带面的方式,解决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做到边检查、边分析、边整改、边处理、边纠正,对违规行为分类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着落。
3.加大宣传力度。这次检查活动我局将大力宣传,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相关媒体,适时、全程跟踪报道各个阶段开展情况,对经营、表现突出的企业进行宣传,对违法行为予以曝光,检查结果计入企业信誉档案,并网上公示,进一步净化房地产市场秩序。
4.紧密配合,通力合作。此次检查工作由产权市场科、法制科和执法队共同组织,各部门要统一安排,加强沟通,协调一致,共同完成本次检查工作。